我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我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做了一份工作,也是在一个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我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又做了一份工作,也是在一个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但我们没有要求要档案所以我就这么干着,开两份工资,我想知道要是被查到,会有什么后果,是这两个工作都丢了,还是更严重。谁知道的,告诉我下,谢谢!~!~

这种行为很明显是不可以的。如果你第二份工作没有签任何的合同还好说,如果你第二份工作也签了类似合同的协议,轻则警告处分,重则把你开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明令禁止有第二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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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7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能随便兼职,但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除了会计(一般规定需要本单位同意),另外还需要符合“完成本职工作, 只有将属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完, 才能利用业余时间到其他单位兼职; 不损害本职单位的利益, 尤其是忌讳到有竞争性的同行单位兼职, 更不能利用原单位的资源和便利条 件, 甚至商业秘密为兼职单位谋利益。”的要求,也就是说你只能利用业余时间而且到非同行单位兼职,否则你在上班时间还利用本单位的职务便利去兼职,那一定是要严肃处分的,重则开除。
第2个回答  2013-12-06
看你当时签的合同是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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