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月20日租的房子 租金2400元 租期为1年 现在我只住了不到半年 房东突然间说房子已经卖出 要我们在2个月内搬家 而且没有提前通知我 。 我这边是租的3室2厅毛坯房做生意用如果现在就搬家的话 我会损失很多东西,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搬家费 误工费等一系列损失。那么请问 如果房东强行要我们搬家的话 以下是我自己写的一份赔偿要求 因为本人对法律也不是太了解 劳烦各位帮忙看一下 是否可以 谢谢了!
1.剩余月份的网费,每月100元,或者网络和座机电话迁移费250元。
2.家电拆装费,例如:空调 热水器等拆装费用,约300元。
3.搬家运费和人力费,我这边所有的货物以及设备器材家具家电的费用,至少约1000元。
4.搬家所耽误的每天收益(平均每天至少1000元),搬家和整理安装器材等至少要3天。
5.另外再次租房的房租差价,如此房的租金为2400元每月,现同样房租金已经涨到2700-3000元每月,剩余几个月每月差价约400元。
6.另找房屋的房屋中介费,至少约800元。
7.做广告的损失费用,我这边所做的广告所留下的地址都是现在的住址,做广告的费用至少已经花费2万,如地铁报纸,上海每个区,人工发传单名片费用,网上做推广的费用 这些都是在3月份的时候开始做的,都是照着一年打算的,现在还不到4个月。
8.租金现在交到13年10月20日
如果我这边按照13年8月20日搬走的话,统计下来费用是:网络迁移费250元+搬家运费人力费1000元+耽误每天的收益3天3000元+再次租房租金差价5个月2000元+另找房屋中介费800元+拆装费300元+剩余2个月租金和1个月押金共7200元=共计金额:壹万肆仟伍佰伍拾元 (没有算上我这边做广告的费用)。
以上是我这边大概列出来约算最少的费用,如可以做出相应补偿(7350元+剩余租金和押金7200元)的情况下,我可以在2个月内搬走。如果不能满足我所提出的条件,那我这边最早只能在12月份搬出此房屋,当然我是希望能住到租期结束,请房东理解!
以上是我自己写的 请问如果我向房东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否可以?谢谢
仅有的15分奉上 麻烦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