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儿童文学》上见过《提拉米苏带我走》这篇文章.请写下来,谢谢了!非常非常地感谢!!!

这是一篇最近一两年在《儿童文学》上发表过的短篇小说,大概讲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糕点师的故事,我也记不清楚了,希望看过这个故事的同志能帮帮忙,谢谢了!!!

我有那本<<儿文>>
你要文章吗
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
文/颜色色
(1)
苏梨若遇见洛慕晨的时候,是四月里微风轻澜的一天。
苏梨若又迟到了。都怪她家的闹钟,总是在关键时刻添乱,要知道她已经有五次迟到、三次旷课的记录了,如果再加上那十二次没交作业,老班不疯掉才怪。可是因为苏梨若是聪明的女生,她的成绩丝毫没有因为迟到而受影响,所以老班也就无可奈何了。
好不容易躲过学生会的监督员,她明明看到走廊上没有人,就在她冲到走廊口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人闪了出来。
苏梨若翻着骨碌的大眼睛茫茫然地想,她也许是认识这个人的。
前些时间学校进行学生校容整理活动,而最高的执法者便是学生会主席洛慕晨。
那天,自习课的时候洛慕晨带着一班干事突击检查高二(3)班。苏梨若正在和前面的同学何夜夜闲聊,恍惚间看到一群人开始仔细盯着男生的头发或者女生的长指甲看。学校有规定,男生留长发或者女生留长指甲一律杀无赦。
那个领头的帅气男生洛慕晨在何夜夜面前站住了。苏梨若抬头,看见一双漂亮的眸子。他有着仔仔一样的完美侧脸,眼神深邃而干净。
洛慕晨只是用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敲了敲何夜夜的桌子:“这位同学,男生不要留太长的头发,下课后去剪掉。”
全班静默三分钟。之后,所有人一起哄笑起来,就连暗恋洛慕晨已久的班花桃一一都忍不住嗔怪地谢睨了洛慕晨一眼。苏梨若还唯恐天下不乱地拍着桌子喊:“帅哥——何夜夜!”
洛慕晨真的是个聪明的男生。他很快挥了一下手,率先出去了。在他走出教室门口的一刹那,苏梨若跃上桌子,好奇地单手撑着在桌面上探着头去看。洛慕晨回头,就看到了呆呆的苏梨若目送他的情景。他蓦地一笑,像粲然绽开在苏梨若眼睛里的夏花。
苏梨若像受惊的小鹿一样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扑扑”地跳。那个聪明的有好看笑容的男生,就着样在苏梨若脑海里回映了好长时间。过了好久,她才想起来要去嘲笑何夜夜一番。谁让她这个死党总是把头发弄得像摇滚青年,还穿中性的黑色衬衣,虽然很帅,但的确很像男生。
后来,苏梨若偶尔会在校园里看见洛慕晨。那个喜欢穿白色衬衣草绿色裤子的男生,总是带给她一种夏日里清凉的感觉。苏梨若望望路边正开得灿烂的白玉兰,自语:夏天还没有到呢。她偶尔会想起来洛慕晨那天回头的微笑,他怎么可以笑得那么云淡风轻却又让人心跳不已?
有时候苏梨若觉得遇见洛慕晨是件快乐的事。可是现在,苏梨若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真的讨厌极了!尤其是在她又一次迟到并且还在吃着早餐的情况下。
苏梨若咬着软软的蛋糕,一边用乞怜地表情看着洛慕晨。她真的希望洛慕晨不要认出她就是那天拍着桌子嘲笑他的女生。
“嗯,迟到,校容不整,上课时间吃早餐,不知道放在一起要扣多少分了。我听说你们班总是因为你迟到扣分……”洛慕晨絮絮地念,一边玩味地打量她。
苏梨若无辜地眨巴着眼睛想对策:迟到没有办法反驳,校容不整?她低头看,急忙把校服外套掩了掩,都怪她着急,衬衫口子都没有扣好。吃早餐?她又想了想,急忙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脸颊顿时鼓鼓的像个小包子。她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现在只剩下迟到了吧?”
洛慕晨惊讶地看着这个率性可爱的小女生,心里掠过一些温暖的感觉。他忽然间就挥挥手,意思是让她过去了。
这下子轮到苏梨若晕菜了。她又呆呆地盯着洛慕晨好看的眉毛看了半天,然后红晕一点点爬上她的脸颊。她愣了一会儿,然后回头往教室跑。洛慕晨看着她大大的粉色背包一下一下轻巧地拍打着她的背,像粉色的欲飞的蝴蝶。
然后那只蝴蝶忽然停住了。苏梨若眼睛明亮地回头看,随即很大声地喊:“我刚才吃的不是早餐,是Tiramisu!改天我请你吃。”
洛慕晨站在这四月的微风里微笑。提拉米苏,多温暖的名字。

2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2]
苏梨若终于请洛慕晨去吃了Tiramisu。
在那个名为“free me”的蛋糕店里,蛋糕师正拿着一个盒子给她们讲解制作方法。方形的奶黄色蛋糕上洒了褐色咖啡末,法式薄饼在旁边立着,紧挨着的是点缀上的李子形状的奶酪,显得那么可口诱人。蛋糕师是个帅气的男孩子。他在苏梨若几乎忍不住要去摸一下他的托着提拉米苏的手指的时候说:“我的手指一点儿也不神奇,你也可以学会的。”
苏梨若张大了嘴巴重重地点头,扎在脑袋上的辫子欢快地摇摆。洛慕晨看着苏梨若欣喜和崇拜的眼神,忽然间觉得这个小女生是那么容易快乐。
回到教室,死党何夜夜摆出一副末流杀手的表情装模作样地问:“听说你和洛慕晨出去啦?”
苏梨若呵呵地笑。她知道自从洛慕晨把她误认为男生之后,何夜夜就跟他叫上劲了。
“那你就不觉得惭愧?不觉得对不起死党吗?”何夜夜换了一副悲哀的表情。
苏梨若想了想,虽然心里觉得没什么惭愧的,但还是象征性地点头。
“耶!”何夜夜欢呼起来,“惭愧的话快请我吃蓝莓木思!”
于是两个丫头就在自习课的时候大摇大摆地出去了。本来苏梨若提议翻墙的,但是何夜夜说洛慕晨在,怕什么。
于是苏梨若又开始了她的逃课生涯,并且逃得光明正大。

3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3]
可是这样的生活没有持续多久,苏梨若就在一次逃课活动中被洛慕晨抓了个正着。
那天,洛慕晨经过高二(3)班的时候还看到苏梨若皱着小小的鼻头发呆,可是一转眼,他就在教学楼后面的花园里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苏梨若,你又在干吗?”洛慕晨大声地喊。
可是苏梨若看到洛慕晨不害怕,还热切地冲过来摇着他的胳膊喊:“你来帮帮我。”
洛慕晨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儿,实在想不出来这个花园有什么吸引她的。
“这里有棵樱桃树,你帮我摘樱桃吧。树下的草丛里有虫子!”苏梨若说。
“大街上不是有卖的吗?”洛慕晨奇怪。
“我想要野樱桃。”苏梨若嘟了嘴巴。
洛慕晨觉得好笑,城市里怎么可能找到野樱桃。但是他还是拨开草丛走过去,摘了满满一捧,然后回到一脸期待的苏梨若身边。
“你要樱桃干什么?”他看着苏梨若小心地把那些红色的小东西用手帕包起来,放进书包口袋里。
“因为米尚要用野樱桃做蛋糕。”苏梨若说。
“米尚是是谁?”洛慕晨更奇怪了。
“就是那家‘free me’店里的蛋糕师啊!”苏梨若眼睛明亮地说,“你知道吗?他是这所大学的学生呢,他会做各种各样的蛋糕,那家店是他开的。他答应我让我学做蛋糕,等我学会了,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洛慕晨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想起那个会做提拉米苏的有神奇手指的男生。他和苏梨若去过几次那家店,他记得米尚是有清澈的目光和微笑的。
洛慕晨看着身边扬着单纯微笑的苏梨若,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生长起来了。呼啦拉的,像马上就要到来的夏天的感觉。

4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4]
夏天真的来了。
洛慕晨开始忙碌起来,因为高考就在这个夏天来临。他是优秀的男生,本来是可以保送的,但是他坚持要考临市的大学。
何夜夜对苏梨若说:“我发现洛慕晨是个很好的人哦。”
苏梨若想,什么时候何夜夜开始这样认为啦?难道因为他要复习功课,所以没时间管她们迟到的事情吗?
可是苏梨若没有时间想这些问题,她每天都要到“free me”蛋糕店里跟着米尚学做蛋糕。她已经可以学会一些简单的花样了。没事的时候,她会拿着自己制作的蛋糕跑到高三年级的教室里去着洛慕晨。然后在周围人的哄笑声中等待着洛慕晨的称赞。
洛慕晨从那些大堆的复习题中抬起头,轻轻地问:“你喜欢米尚吗?”
苏梨若点头:“是啊,我喜欢他和他的蛋糕。”
洛慕晨拍拍她的脑袋,宠溺地笑了。他很开心地吃着那些苏梨若带来的味道奇怪的蛋糕,虽然是高卡路里,虽然吃到他嘴里是苦苦的,但是仍然能够吃出来一些甜蜜的感觉。

5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5]
暑假终于来了。何夜夜拉着苏梨若坐在“free me”蛋糕店里吃着冰淇淋聊天。洛慕晨没来,高考过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他了。
苏梨若觉得自己有点儿无精打采的,即使米尚告诉她以她的技术可以学做提拉米苏了。
终于遇见了一个高三的师兄,他说:“洛慕晨跟桃一一一起去北京了了。”
桃一一,就是那个性情温婉的喜欢洛慕晨的班花。
苏梨若呆住了。过了好久,她才对何夜夜说了一句话:“洛慕晨是不是不要我了?”
何夜夜说:“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那天,我看到桃一一跟洛慕晨告白,但是被拒绝了。我觉得洛慕晨不会丢下你的。”
是吗?苏梨若模糊地想,原来迟钝的她从来不曾在意这些事。她只是想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她想到洛慕晨,他就会从旁边冒出来。可是现在,她居然把他弄丢了。
想着想着,就有大颗的眼泪掉下来,落在桌子上那株玛格丽特花上。
米尚来到苏梨若面前,他高高的制饼师帽子看起来很滑稽。他用温暖的手把苏梨若的眼泪擦掉,然后说:“来,跟我学做提拉米苏。好不好?”
苏梨若怔了一会儿,点点头。
在走进工作房间之前,米尚说:“你又忘了,蛋糕师是需要戴帽子或者把头发扎起来的。”
苏梨若看看自己散到肩头上的头发,从口袋里翻啊翻的,掏出一个粉色的水晶发夹来。那个发夹是洛慕晨送给她的。他说她的下巴尖尖的,像小狐狸,头发扎起来比较好看。
她擦掉眼泪,把头发认真地扎起来。

作者: 黄金智囊群 2008-2-15 17:2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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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6]
这个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洛慕晨依然没有回来。
苏梨若习惯了扎起头发,跟着米尚做蛋糕。她想,马上就高三了,如果今年学不会的话,就没有时间学了。即将到来的高考不能让她再像以前那样肆意逃课了。
米尚的蛋糕店里有许多顾客,他们都喜欢吃米尚做的蛋糕。逐渐的,苏梨若做的蛋糕也可以被别人认可了。她学会了做提拉米苏,但是她从来没有做过。她只做那些简单的好看的花型。有时候,她会莫名奇妙地发呆。她常常想起以前的日子,她总是让洛慕晨骑着单车带她到郊外找桑椹,找野生的草莓,还让他下水去摘新鲜的莲子,只为了能够带回来做蛋糕。
何夜夜仍然来看她,陪她聊天,就是不再提起洛慕晨。即使她曾经说过洛慕晨是个很好的男生。
可是在某一天,何夜夜来了,而且带来了一个人。
苏梨若看着桃一一,那个漂亮的跟随米尚去了北京的女生。桃一一的眼睛红红的,然后狠狠地对苏梨若说:“你是个讨厌的女生!”
苏梨若愣住了,她觉得自己才应该这样说。
可是桃一一继续说:“你知道吗?洛慕晨有味觉失调症,他吃甜的东西,反而苦得厉害。你做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蛋糕,放那么多果酱,吃到嘴里,哭得像黄连,可是他还是那样吃下去……”
苏梨若想起她刚学会做蛋糕的时候,总是把那些半成品带给洛慕晨,然后看他大口地吃下去,同时还不断称赞她。
苏梨若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很让人讨厌的女生!

作者: 黄金智囊群 2008-2-15 17:41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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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感动)提拉米苏,请你带我走[7]
苏梨若去了北京。因为桃一一说洛慕晨在北京做手术。
一路上苏梨若都在想,如果看见洛慕晨,她一定要扁他一顿。他跑到北京做手术也不告诉她,害得她流了那么多眼泪。
站在安静的病房门口,苏梨若忽然有些怯步了。她忽然想到洛慕晨会不会怪她迟到,居然这么晚才来。犹豫了好久,她才抬起头准备敲门。可是敲门的瞬间,她听到里面的脚步声。于是,她又像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一样逃跑了!
洛慕晨站在门口,看到地上那个粉色的水晶发夹。然后,他忧郁了好久的眼神终于欢快起来。
他冲着楼梯的拐角喊:“苏梨若——”
半分钟后,他看到了一个粉色的影子逐渐移动到他面前。
灵动的眉眼,尖尖的小下巴,确是他思念了许久的人。
苏梨若怯怯地想把手里的提拉米苏藏到身后去,但是洛慕晨已经对她伸出了手:“拿来。”
“你不是吃了会变成苦的吗?”苏梨若小声问。
“可是现在已经好了啊。”洛慕晨接过那个包装漂亮的盒子,打开,然后切了好大一块放进嘴里。良久,他对苏梨若说:“很甜哦!”
苏梨若顿时眉飞色舞:“这是我做的第一个提拉米苏哦!”
其实洛慕晨不知道,Tiramisu在意大利文中的意思是带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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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2
这篇文章太长,只能给你写一部分:
其余请看参考资料,在里面在线阅读:http://www.xiaoshuo.com/pages/ox/index/5/3576/00153576.html

http://www.rnovel.com/novellist/53314.html

忧郁天使,2004-07-26 11:02:33

第二章:谁把谁弄丢了

带我走吧

我已经不想这样了

如果你等待的人是我

就让我们一起去开创动人的传奇……

—忽米

黑爵士酒吧里,老板果桉先生正在狂欢的气氛中发呆,吧台边上摆满了酒杯挤满了人,他们团团围绕着一个年轻小伙,他一头浓发就像夏季茂盛的草场,乒乒乓乓一杯接一杯开怀畅饮。

酒像鼓手忽烈的燃料,平日里,果桉总是小心翼翼调好一杯剂量喝度数的鸡尾酒,通常是在烛光里,火焰一样光芒四射的“夏威夷火山”,一杯下肚,忽烈恰倒好处地燃烧起来。他跳上台子,鼓捶只要点到鼓面,忽烈马上焕发魔力,沸腾起所有客人的情绪。

要不是看在忽烈敲得一手好鼓的面子上,果桉真有点忍受不了他。每月他一发薪水给他,钱还没在口袋里捂热呢,酒鬼们就赶集一样从四面八方来了,喝着免单的啤酒和红酒,末了,憋了一个月的忽烈总是兴高采烈扔出一叠工资到帐台。

只要一进入状态,就没人能轻易劝阻他不继续喝下去,哪怕你只是针尖那么轻的动作,忽烈都暴跳如雷,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火暴地踢你吼你。他那个妹妹就一声不吭,安静地等着他烂醉如泥了,然后叫辆车子,把贼沉贼沉的哥哥拖回家去。

他们这是一对很特别的兄妹,果桉第一次看到他们时,双双鬓角微卷,脸色黑红,风尘仆仆,头发脏得直打结。不过当时他正好心情很糟,小口小口闷闷呷着黑啤,找不到好地乐队,酒吧里地生意也温吞水一样,始终好不到哪里。忽烈说明来意,他眼皮也不抬低喝:“滚,全是些震破耳膜的家伙,不能让我的心跳一下!”

忽烈也不和他多罗嗦,掏出袋袋里最后的一张大票,拍在桌上,给忽米叫了一杯奇异果汁,自己一仰脖子,喝完了注满了一个矮壮高脚杯的鸡尾酒“夏威夷火山”。

他轻飘飘地跳上台子,从怀里掏出他那一双宝贝,用手绢轻轻擦了擦,很轻很轻地往鼓面上点下去。忽烈的动作开始的很奇怪,蜻蜓点水一样,好象那些闪闪发亮的金属鼓全是纸糊的,声音轻得像呜咽。

果桉的心跳起来,他转头去看忽烈,没由来地觉得眼熟,他想了好久,终于回忆起中学历史书上的一个模糊但是威武的头像,那个叫松赞干布的英雄,很风光地迎娶过汉人的文成公主。

后来一问,他们果然来自拥有天籁之声的西藏。

忽米在那一刻却露出很很恍惚的神情,忽然她盯着天花板,“阿妈阿妈”地喊着,噼里啪啦掉泪,哭得犹如暴风骤雨。

忽烈“点”完了,抚摩了一阵爵士鼓,由衷地赞叹,“好鼓,好鼓。”他拍拍忽米,示意妹妹离开。

兄妹俩大踏步走到门口的台阶,背后一个声音传来:“我的鼓好在哪里?”

忽烈叹口气说:“鼓面太敏感了,我很少遇到这样的鼓,能够直接传达我神经末梢的颤动。”然后他用力拉开酒吧厚重的橡木大门,头也不回走了。

果桉曾经逮到机会问忽米。

那是在忽米念了一段“酒店管理”后,要求到哥哥打鼓的酒吧里来实习调酒。果按答应了,不过只能在下午客人比较少的时候试试身手。忽米好象很着迷黑色大理石的吧台,后面靠墙壁的酒架上插着琳琅满目的洋酒,细脚杯子们倒挂在耀眼的射灯底下,而实践调出来的酒,她直截了当递到果桉的嘴巴旁边,用干脆的声音命令:“你喝,喝下去!”

“为什么要我喝?”果桉问她,“你自己不尝尝?”

“我付不起酒钱,你这里的价格太贵!”忽米摇头。

“那我请你喝还不成?”果桉说。

“不要!”忽米更坚决地摇头,“阿妈说,如果不喜欢他,不能随便接受小伙子的东西。”

她的爽直,让果桉尴尬,他清清嗓子,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忽米又说话了:“你也不要白喝,要告诉我什么味道?”

那几天,果桉为了要分辨不同酒的不同味道甚至戒了烟,不然舌头太麻木。

因为他的表现,忽米表扬他是个好人

果桉乘机问,“你告诉我第一次来我这里,你哥哥敲鼓,你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忽米垂下脑袋,告诉了果桉原因——

那天她听着忽烈的鼓声,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哥哥的鼓声听起来是一种拼命压在喉咙口的哭泣,没有暴风雨般的泪点,可是悲痛至极。

她想起来了,那是在妈妈的葬礼上,忽烈从外地赶回家。

阿妈是洗着洗着衣服,突然就走了,和谁也没打招呼。她用棒槌敲她那床土布床单,对忽米说,“这东西一浸水就重,老骨头都要给它敲碎了!”说完“咣当”,棒槌就给扔地上了。忽米没理她,妈妈的脾气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这点活像她那个来去如风的儿子忽烈。

可是这一扔,妈妈再没去捡回来,医生说她是脑溢血,去得很快。阿妈敲了一辈子的大棒槌,敲衣服、敲青稞粉末,也狠狠敲过从不听话的儿子,也就是忽烈的屁股,“没志气,姑娘不喜欢你了就逃跑,你走,你走,再也不要回来了!”

葬礼上,忽烈没有掉一滴眼泪。他只用拳头堵着嘴,时断时续的,发痢疾一样,透出一阵阵的怪声。离开嘎贡布老家的时候,妈妈的棒槌变成了两根鼓棰,细了一大半,可是灵巧有力。

“那你们那天离开我的酒吧,走得那么快,就不怕我不出来追你们?

“不会的!”忽米一脸骄傲,“每次都被人家拒绝,我哥哥刷地拔出他的宝贝棒子,就象剑客刀剑出鞘。一敲鼓,身体就象通了电了,没有人队能够抵抗他的鼓点。他们飞快地追出来拉住忽烈的衣角,求他留下。”

可不,那天的情形,每个当局人现在想来仍会觉得津津有味。

忽烈忽米兄妹两个头也不回冲出“黑爵士”酒吧,脚步不停走到一家清真面馆前,忽烈突然立定,“你听——”

“他们没追上来么?”忽米咕哝着。

“呵呵,是你的肚子在叫!”忽烈一点也不失落,手在口袋里抓呀抓,“哈,一抓一大把!”他攥出一把硬币。

“我们吃拉面吧!”忽烈进去挑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我打赌他们马上追上来!”

“要是你输了——”忽米凑近忽烈说,“那你就不要做酒吧的工作,我看到《新民晚报》的广告了,广播交响乐团在招人。”

“我不可能输!”忽烈很有把握,“我也不要去乐团,他们一上台就要穿礼服,扎领结,”他做了个卡脖子的动作,“憋死人啦!”

忽烈把脸埋在大汤碗里,牛肉汤喝得唏里哗啦。有人笃笃笃敲外面的窗,忽米看见对面街沿停着一辆烟灰色的轿车。

忽烈的脸也不露出来,嘴巴里咬着面条,对着窗外竖起一根手指头点点点,意思很明白:“别催,别催,让我喝完这一口。”

回到酒吧,忽烈愤愤不平,“你们上海人最磨蹭!要是别的地方,一口酒咕嘟吞到一半,杯子还没放下,人家就拍板了,哪要我等一顿面的工夫!”

果桉老板也不生气,“谁叫你跑到单行道上去吃面,我眼睁睁兜了一大圈才把车子开进这条小马路。”

“你不会用脚追啊!”忽烈不客气抓过果桉的杯子,气呼呼一口干了。

果桉呆了呆,手指弹弹桌面,“ 呵呵,真给忘了,原来我还有脚!”

Waiter殷勤地送给一本图文并茂的menu,厚厚一本,翻开来,忽米心花怒放,全是漂亮的冰淇淋。

忽米趴在嵌着杯壁的两片哈密瓜做成的拱门下,舔着层层叠叠的冰淇淋、sauce和水果粒,不时,还有一点点香橙酒的味道一溜小跑经过她的舌尖。

果桉和忽烈就谈起合同来,他居然翻版起周星星,对忽烈赞不绝口——

“你要晓得你的分量,征服了我,等于征服了上海摊!我的耳朵实在太挑剔。所以,”他把合同推到忽烈面前,“如果你肯在上面填一个期限,我真希望是——永远!”

忽烈和忽米同时被哽住了,两双琥珀色的眼珠一模一样转了一圈,舌头一模一样舔了一圈嘴唇,一个是啤酒泡沫,一个是奶油胡子。

果桉不知道,凭着忽烈的一双出神入化的鼓棰,兄妹俩可以在很多城市很容易地生活,只要那里的人们需要鼓点来沸腾一下麻木不仁的生活。可是忽烈在一个地方呆久,就象被拴在槽子里的马,越来越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然后他就用美酒尽情浇灌自己,直到失控,然后打架赌博闯祸,然后卷铺盖走人。

骨子里,忽烈是一匹流浪的骏马,外面的世界就是在他面前徐徐展开的大草原,他需要尽情地奔跑,而不是驻留。

“我、我值得么?”忽烈吞吞吐吐问果桉。

“你值得!”果桉热情洋溢,纯黑高领的套衫里的脖子已经烫得发红,“爵士里最有力量的部分不是狂热,不是发泄,而是悲伤、绝望,用最低最低的声音表达最深最重的感情,你做到了!”

忽烈的声音开始含糊,肩膀有点摇晃,“再、再说吧。”

“什么条件?说吧说吧。”果桉很兴奋。

忽烈竖起了一个手指。

“一小时一百?价钱可不低,不过,我答应!”

忽烈摇头,“不对!”

他一根手指继续竖着,绷得更加坚挺。

“那就是欧元,还是美元?”果按的肩膀耸到一半,有点惊讶,又有点摸不准的意思。

忽烈更加猛烈摇头,嘴巴都撅起来了,手指头直楞楞贴到果按的鼻件尖,嘿嘿一笑,“我的意思是我只有一个条件——酒柜子里的酒要对我敞开供应!”

忽米把忽烈手边的酒杯抢过来,干脆利落往自己喉咙里灌,她重重拍一下哥哥的手,用一种和她的年龄不相称的严厉地喝道:“STOP!”

在果桉惊讶的注视里,忽米一字一顿讲:“如果你想成全我哥哥,就给他酒喝,喝了酒他能敲出最棒的鼓点。可是如果你想毁了我哥哥,那也只要给他喝酒,喝了酒他能把所有的东西都送走丢掉或者输得干干净净!”

“瞎说!”忽烈迫不及待辩解,“我从来没有输掉过这对鼓棰!”

“那是因为它们对别人来说一钱不值!”忽烈的话让忽米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我听说上海什么都有,如果你们这里有别的城市没有的美酒,他一来劲,最后,不要说鼓,大概连我都保不住喽!”忽米的嗓子眼忽然像被冰淇淋糊住了,她蜷缩起食指,堵住了发酸的鼻子。

“女人别敢管男人的事!”忽烈的口气硬得像石头。

“哥哥,我怕,我怕!”忽米说着说着泪流满面:“不许你每天喝个没完,不许你像阿爸一样早早去了,阿妈现在也没了,留下我孤单单一个人叫我怎么活呀?”

忽烈眯缝起眼睛,射出弓箭一样尖锐的光芒。他那一触即发的样子,好象随时随地要跳起来打人。以前生病的阿爸就是这样的,阿妈不让他喝酒,他就露出这样凶凶的神气,然后用拳头捶阿妈,阿妈就一声不吭受着。

虽然阿爸最后还是走了,可是带着累累的伤痕阿妈还是很欢喜:“他多陪了我一年,我挨打挨骂也值得。”

阿妈酿了很多很多青稞酒,成桶成桶地拎到阿爸的坟头,哗啦啦地浇,一边浇一边念叨:“取扎,取扎,现在好了,我不用管你了,喝吧喝吧。”

“这样好了!” 果桉用力摁住忽烈的肩膀,“我做主,平时你能喝但不能贪杯耽误演出,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保你尽够一次,决不拦你的兴致好不好?你要答应就和你妹妹拉个勾表示男子汉的承诺!”果桉的态度温和而坚决。

忽烈想了想,有力地伸出右手的小拇指,忽米看看果桉,咧嘴一笑,和哥哥勾了手指。藏族人是很敬重承诺的,像忽烈这样的男人更是一诺千金。决不反悔。

忽米已经心满意足,她不用日日提心吊胆,只需每个月盯住了一天,就可以保证一个月衣食的生活。凭良心说,果桉给忽烈的报酬很优厚。

可是,这还不是个万无一失的承诺。谁能想到,忽烈可以狂喝滥请,让一个月的工资一夜之间在酒杯里打个潇洒的水漂,没了。

忽米上气不接下气,“黑爵士”厚重的橡木门特别厚重,她用力推开一条缝,一种鼓满胸腔的辽阔深情的声音在整间酒吧里回荡——

你的双眼充满爱怜

你的诺言把我改变

你的长发丝丝飘散

谁能比得上你的容颜

草原上的鲜花是你

蓝天上的白云是你

我的心里呼唤着你

我要摘朵雪莲给你

我要捧段彩虹给你

忽米吓一跳,难道是忽烈?他已经太久太久没唱过歌。听起来是《若尔盖姑娘》呵,这里除了忽烈还能有谁会唱呵?哥哥的嗓子还是那么好,好象一点也没生锈——

忽米踮着脚尖,在哥哥哀伤的歌声里踟躇而行。忽米黯然神伤:可怜的哥哥,还在为木支阿姆伤心吗?

“真是回肠荡气呵!”酒吧里的客人都露出陶醉的神情。

“哦!哦!哦!再唱一个再唱一个!”他们全体背对台上唱法语歌的那个歌手,有节奏地对着忽烈热烈鼓掌。

“阿哥!”忽米情不自禁叫,忽烈的歌把她带到了嘎贡布老家。

忽烈醉眼朦胧,咧开嘴唇微笑着——

木支阿姆垂荡着48根乌黑油亮的小辫子,五彩虹边的百褶裙闪得他眼睛发花,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爱上你

我象是上苍派下来欣赏你的人

我象是上苍派下来等待你的人
时空之中,我们本是呆在草原两个角落的人

我的诞生和你的诞生,我的成长和你的成长
然后就我的等待和你的等待

感谢呵感谢

让我等待到草原上最好的你

你在我心中美丽无比
最好的我般配最好的你

如果你等待的人是我

就让我们一起去开创动人的传奇

忽烈噙着幸福动人的微笑唱着,唱着……

在忽米的记忆里,那是个多么幸福的新年呵。

鸡叫头遍,阿妈就背回第一桶洁净的雪水给兄妹俩洗脸洗手,忽烈忽米抓一把糟粑对着天空抛撤,声音清亮祝福着"阿妈巴珠贡康桑"(愿慈母安乐又康健)。然后一家人喝着碎肉骨头和碎奶渣熬成的麦粒粥,吃了绵羊头。阿妈和忽米梳妆好了,忽烈牵着马,一起去参加嘉绒藏族的少女成人仪式。

在那里,忽烈第一次看见了美丽的木支阿姆,她评上了第一名,成了嘉绒金花。接下来赛马比赛里,忽烈像一道闪电,也穿过了少女木支阿姆的心房。

他们来到湖边对歌,忽烈灵感四射,开口便唱:爱上你/我象是上苍派下来欣赏你的人……

酒吧里,歌声刚收尾,忽烈忽然脸色大变,揪住果桉的衣领,喝道:“来来来,赛马、赛羊、摔跤,随便你挑哪一样,我要是输了,决不再看她一眼!”

果桉的脸涨红着,拼命去掰忽烈的手指。

忽米跑上前去,用力抱住忽烈:“阿哥,你醉了,醉了!”

忽烈呆呆盯着她,“木支阿姆,你护着这个外乡人,你不要我要他么?”他松开果桉,沮丧地低语:“是,他是长了一张比我俊秀的脸。可他会骑马么,会放羊么,会唱歌么?什么,你说他会,他以后什么都会?”忽烈呼呼喘气,重重瘫在位置上,呼出一股酸不拉咭的黑莓子酒的味道,“我输了,彻底输了。我要走,远远的走开!”

忽米泪水满眶,“阿哥不是为了她,抛下我和阿妈不管的吗?”

“你不知道,”忽烈软绵绵的,往喉咙里灌了最后一口酒,“心里好大一个空呵,全草原的酒统统倒进去也无法添满的空虚。”

想当年木支阿姆和忽烈的缘分太浅,就象蝴蝶飞不过沧海,那支情歌还唱得耳酣心热,不知哪里来了一个外乡人,他受着伤,奄奄一息,木支阿姆整夜守护。当他醒来,睁开那双漂亮的黑眼睛,姑娘竟然情不自禁爱上他……

忽烈从草原消失。

小小的忽米问阿妈,阿哥为什么离开家呀?

阿妈叹着气说,“他是受不了伤心,只好逃跑。”

“我没欺负过他呀!”忽米天真地说,顿了顿她又问阿妈,“阿哥会再回来么?

“等到不再伤心了,他自然会回来!”

阿妈和忽米等呵等呵,忽烈总是不出现,他不定期地寄钱回来,说是学会了一门花力气挣钱的手艺,有的时候雨点一般多,有的时候又一分钱也没有。

直到阿妈突然去世,忽烈才露面。他得知木支阿姆还是一个人,那个外乡人则当了忽米她们这所流动学校的老师,他们没有成婚,甚至很少碰面。

忽烈骑着马冲进忽米他们的露天课堂,一把藏刀架在外乡人的脖子上,咬牙切齿逼问他的对手:“你到底娶不娶木支阿姆?”

“我也不知道!”外乡人露出迷茫的神情,“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到底娶不娶?”忽烈更用力了,忽米哭着去拉哥哥的腿,被他一掌推得远远的。

木支阿姆绸衫飘飘,骑着白马飞身赶来,“忽烈——”她纵身扑过来,“你先把我杀了!”

忽烈的眼圈红了,兀自梗着脖子:“我只问你一句话,他到底爱不爱你?”

“我爱他,我就是爱他,我才不管他爱不爱我呢!”天空下回荡着木支阿姆的铮铮宣言,传得老远老远。

忽烈的手无力地垂下,藏刀掉在地上,他拣也不拣,策马就跑。

忽米拣起刀,发现根本没有开过刀刃。

房子还有羊群还有马,忽烈统统送掉了,就象一棵植物连根拔了,他带着忽米离开草原,打那以后几年,家对忽米来说,就是是一个频频流动的词。没有朋友,只有一张张转瞬即逝的脸。忽烈总像一个心血来潮的孩子,烦躁不安,不断迁徙。

“天籁,天籁之音!” 果桉先生激动地搂住忽烈的脖子,“原来你唱歌一点也不比敲鼓差,不,还要好。太好了,太好了!”他把柜台上那叠纸币,忽烈刚刚挥霍出去的薪水塞还在他口袋,“今天我买单了。”他高高举起酒杯,“Chese,为我们多了一个天才的草原游吟歌手!”

“Chese!”酒吧一片欢腾。

忽烈举着一罐啤酒,没有喝,他看了看周围那些对着他举杯欢呼的人,然后仰头,金色的酒液笔直地射向他的喉咙。

“结束了,该结束了!”忽烈嘴边泛起泡沫一样的微笑,轻飘飘下地,一手搭着妹妹忽米的肩胛,一手伸到背后冲着果桉用力摆手,“再见,再见!”

“什么?!”果桉听出忽烈话里的意思,惊得发呆,“你要到哪里去呵?”

忽烈呆了呆,摇摇啤酒罐,空了。他生生把它捏瘪,说:“去找一个姑娘,像木支阿姆一样美丽的姑娘!”

他的声音空前的温柔、低沉。

忽米心一跳,哥哥从来发出过这样的声音,让她联想起提拉米苏最底下本来以为没有的那一层薄薄的蛋糕。还有在舒拉姐姐店子里听到那首歌的中间,那短短几秒钟的叹息……

这时,最前和最后的两支歌在忽米心上奇妙地连接起来,旋律交汇,歌词对接:

带我走吧

我已经不想这样了

如果你等待的人是我

就让我们一起去开创动人的传奇……

忽烈、木支阿姆、俊秀的外乡老师,还有微微伤心的舒拉姐姐。

到底是谁把谁的心带走,谁又把谁给弄丢了呢?
第2个回答  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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