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为母亲的房子,父亲母亲都已经过世多年,家中三个女儿,小女儿因病也离世。我属于老二,帮过世的妹妹带了十几年的女儿,房子现在要拆迁,房产证上面还是原来母亲的名字,整个房子建筑面积为40个平米,我想咨询现在如果我想就地还建,应该怎么办理手续,房产怎么样分割最合理?
感谢回答!我还想继续追问一点,妹妹的老公是外地人,妹妹与他结婚后两年就不在了,这次拆迁此房屋还需要分给他吗?我给妹妹的女儿留一份我没有问题,可他真是没有良心的人,自己女儿是一天没带过的。而且我这次还建如果写我自己儿子媳妇的名字,因为媳妇出钱处理此事,所以我想问问怎么过户最便宜?
追答就算你妹夫一天都没有扶养过孩子,他和你妹妹也是夫妻关系,她去世后她丈夫和女儿是各占50%的,你也必须要先到他丈夫商议才行,跟他说清楚,钱是给他女儿的,他不会那么冷血要争夺一份的,因为你们家的事情你在这里详细说不清楚关系太复杂了,建议你先去公证咨询一下,还有不明白再追问吧!
她要钱,我可以给钱她,让他签字同意的话我就可以就地还建此房了吗?我妹妹的女儿有份吗?
追答这房子法律上属于你们姐妹三人共同继承的,分三份。她要钱的话,也要书面签字放弃该处房产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你妹妹的孩子继承她母亲的那份。
追问我还有妹夫在啊,他一个外地人是重来没有管过自己女儿一天的,这十几年都是我在照顾,这次去公证我需要通知他吗?他有份继承吗?
追答按照继承顺序为直系亲属,你妹夫也可继承一份也就是说你妹妹的那份是你妹夫和你外甥女两人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