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2
矿产资源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在积累、储备、消耗过程中,所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它包括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资源政策研究、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资料管理等。
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有关规定,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如下4个方面:
(1)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与价值核算。其中包括矿产储量审批管理、地质勘探规范的组织制定、矿床工业指标的审批下达与管理、矿产资源的价值核算和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等项工作。
(2)矿产资源综合分析与政策研究制定。其中包括矿产资源的形势分析和矿产资源政策的研究制定。
(3)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其中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矿产资源经济区划工作。
(4)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其中包括统一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汇交地质资料的整理与开发,提供社会使用;依法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3-04-19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统计、登记统计资料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六章二十三条,对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统计的管理与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 具体体现在:
重新调整明确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的职责分工,并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与评审备案、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等紧密链接起来,同时办理,既强化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便于登记工作的落实,又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作用;
对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的质量及资料管理等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明确强化了基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依法明确强化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