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安置房户主名字的问题

原住址拆迁,目前安置房已经选好,由于原房屋户主是老人,目前拆迁人员告知可将安置房更改为实际照顾老人的家人名字(户口不在已拆迁地址),请问这样就已经拥有法律效力了么?另外,如果这种情况,老人的其他儿女是否还能对此房产提出异议?如何才可以避免此房屋其他儿女产生异议?
情况描述如下:
1、老人有6个子女,此房产写其中一子女名下,其他4人无异议,担心其中1人有异议。
2、目前拆迁办已经将此房主名字更改为其中一子女名下。
3、有份协议,是老人愿意将房屋拥有人更改为其子女姓名,并有见证人(其中一子女)。
非常感谢回答,最好专业人士能留下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一步沟通。谢谢

拆迁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前提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房屋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房屋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需卖方需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婚的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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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8
拆迁后安置房户主名字更改,要注意一下几点:

1、拆迁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
2、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前提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房屋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房屋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需卖方需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婚的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并同时到场签订相关手续。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件。买方的需带身份证明和资金已缴交易所的资金证明即可。办理时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如果是划拔性质土地上房屋需5年以上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手续同上。
3、如果变更是赠与或继承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到主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手续,办理时除带公证书外其它手续与第2条相同的相应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02
变更是没有问题的,最好在签协议前办好手续,以便签协议时直接签改正后的名字,办证时直接办就行了,建议去公证处公证。
第3个回答  2013-01-02
登记也许没问题,但日后诉讼恐怕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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