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东莞厚街这里进了一个小行鞋厂,但是做了一个半月不想做了,去辞职但是厂方不给辞这怎么办

如题所述

辞工是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之一,遵纪守法,用正确的合适的方法辞工即可:
1.未过试用期需提前三天辞工,过了试用期要提前一个月辞工。
2.如果单位管理人员不批就找他老板,老板不批的就找劳动服务站(就在管理区),也可以去劳动分局,也可以致电12333.
3.如果有厂牌等证据,如果未签订合同还可以要求赔偿(当然,你只是想辞工的话不必纠结这个,可以那这个和厂方谈而已),已达到顺利辞工的目的
对付黑厂、野蛮管理也要讲策略及方法,以免吃亏,一个半月都熬过去了,不差多一个月。
祝楼主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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