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6-01-04
网上有关于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争论,认为性本善和性本恶的网友都有,也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人之初应该象一张白纸,依靠后天的教育或环境造就,使人从善或从恶。我对这个讨论的题目非常感兴趣,觉得很有必要深入研究。
中国人两千多年来读的《三字经》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孔子的提出来的;而“性本恶”出自荀子的《性恶篇》。
要探讨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个话题,首先要弄明白善恶的含义和区分的标准。
“善”表示的意义很多,字典的解释有:善良,慈善;善行,善事;良好;友好,和好。还有其他解释不符合这里引用的意义。关于“恶”,字典的解释是:很坏的行为,犯罪的事;恶劣;凶狠,激烈。
善和恶是人类根据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对行为属性进行划分的结果。善和恶是相对的,善恶之分没有明确的界线,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没有完全相同的标准。一般人或一个群体往往把有利于己方的行为和事情定性为善,把不利于己方的行为和事情定性为恶,这是产生善恶标准不一致最主要的原因。字典里面把“犯罪的事”定性为恶,要知道,有法律才有“犯罪”这个词,历朝历代都是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来制定法律,都是根据统治者的标准来衡量善和恶。例如,重庆市彭水县诗案中,秦中飞的诗极大地讽刺了县委书记和县长,在该县委书记和县长看来,秦中飞就是大恶不赦,所以要锒铛入狱。秦始皇时期,一些儒生和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在秦始皇等统治者看来,儒生和游士罪大恶极,所以要焚书坑儒。但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秦中飞和秦朝那些针砭时弊的儒生、游士都不应该列入恶人一类。对动物来说也一样,你可以说“凶恶的豺狼,凶恶的老虎”、“善良的兔子和绵羊”,这是站在人类自己的立场来说的,如果站在豺狼和老虎的立场,它们一定不会觉得自己凶恶,这只是维持生命需要的本能而已。人类不是每天都残杀数不清的动物吗?连“凶恶”的老虎都被人类摆上了餐桌,要说“凶恶”,是不是人类才是真正凶恶的动物呢?在战争中,和敌人斯杀时,善与恶更是分不清楚,你杀死的对方可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也可能是忠厚老实的青年,但是,谁都不会因为这个顾虑就在战场上放下自己手中的武器。
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善恶标准,把善和恶综合起来才能形成人类完整的人性。不同立场的人群对善恶标准的划分不是完全不同,而是重合的,少部分不同,大部分相同。相同的地方主要有哪些呢?例如,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是人类天生的本能或欲望,人的本能或欲望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当发挥自己的本能或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妨碍或伤害到他人,就形成了恶行,这个标准在很多地方都适用。人的欲望和本能是天生的,行为却是后天学习的,同一种欲望可以驱使人做出恶行,也可以表现出善行。例如性欲,与合法的配偶发生愉快的性关系应该属于“善”行,与法律、社会道德不允许的对象发生性关系应该属于“恶”行。
其次,我认为要探讨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要用科学的、客观的、辩证唯物的观点看问题,要运用事实规律来分析判断。用文学的、主观的、片面的观点来判断或臆想就会导致错误的结论。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尊重客观事实,要全面科学地论断。
下面,我逐一分析网上讨论的三种观点:
如果人之初是性本善的,那么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是善良的人,如果不受环境影响不和外界接触,他(她)就根本不存在恶的一面。可能很多人都见过这种现象,一个七八月大的婴儿见到另一个小孩子手里的食物,伸手就抢,这又怎么解释?按照字典对于“恶”的解释,人类嫉妒的行为应归入“恶”的一类,圣经中人类的第一桩杀人案是由嫉妒引起的。几个月的婴儿就有嫉妒的行为发生,这是用“人之初,性本善”无法解释的。例如,当婴儿的妈妈抱别的小孩时,该婴儿往往会表现出撒娇、哭泣,推开或打击妈妈怀抱里别的小孩的举动。
关于人之初是性本恶的观点,现实生活中也能找到许多例子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例如婴儿会表现出对父母的依赖亲热等行为,很小的孩子会把自己的食物与另一个小孩子共同分享,把自己多余的玩具自发地送给同伴。
此外人之初也不是完全空白的。如果人之初是空白的,那遗传科学怎么解释?难道遗传科学是伪科学?有些人天生易怒暴燥,有些人天生忠厚老实,有些人天生聪明伶俐,有些人天生反应迟钝。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有求得生存和繁殖后代的本能,生存本能表现在行为上就是对食物的本能兴趣和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繁殖后代的本能主要表现为对性事的兴趣。中国人由于几千年封建思想禁锢,无论官方还是民间很长一段时间把性事看作是见不得光的,丑陋的事物。有一则《女人是老虎》的民间故事说明性乃本能:老和尚在小和尚下山化斋时交带说,女人是老虎,千万不要靠近,从来没有接触过女人的小和尚不但觉得女人不可怕,而且还很可爱,产生了接触的欲望。所以,用“白纸一张”来解释人之初并不合适。
有些人也许会说,你否定了以上三种观点,你究竟想说些什么?
我认为,人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