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试进了一家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不是该公司的名称,而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的名称。我想辞职,拿辞职报告交给我面试的那家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他以不是和他们公司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在我的辞职报告上盖章。他说我要辞职,就去找和我签劳动合同的那家公司辞职。那家人力资源公司在深圳,我在江西,难道还要我专门跑到那边去辞职?他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要是我直接走了肯定没工资,所以我想问的是怎么才能正常辞掉这份工作。
追答你这个事情很简单,直接向你工作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处理工资问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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