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扩展资料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润分配
核算利润分配,一般设置"利润分配"基本账户。"利润分配"一般通过设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投资者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
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