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要求员工加班时,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加班?

我们工厂正常落班时间是下午6点正,但天都要加班到晚上九点,十点才能落班,还是没有工资的,请问我可以拒绝加班吗?

  排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均有权拒绝。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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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30
你可以拒绝加班,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对方支付加班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项)。但是需要你自己考虑的是,失业的风险,以及追偿的成本。

关于举证
一般情况下,开庭审理会首先要求劳动者初步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情况(如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然后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未进行加班的事实,而根据如下司法解释,不支付加班费属于减少劳动报酬,举证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30
加班是有双倍或三倍工资的,没有则是违规行为,可以拒绝
第3个回答  2013-08-30
可以但是有失业的风险
第4个回答  2013-08-3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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