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改革对人员编制的影响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大量事业在编人员的分流安置,不同类型的编制改革方向和出路均有所区别。
1、参公事业编制。无论单位转行政或改公益,都将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变,直至退休编制核销。由于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取消,部分因为职能转换或改为行政机关,很多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期望借此机会转行政编制,这种可能性很小。本次机构改革,从上到下都实行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根本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拿出来置换,因此如果不是出现特殊情况,参公单位改制仅仅只是职能转换,不会涉及人员身份的置换,更不可能大面积把事业人员置换为公务员。对于这点,事业人员要有清醒地认识。
2、全额和差额编制。这两类编制人员或因单位职能划转被分流安置,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被取消编制,剥离事业属性,总体还是保持稳定的。
3、自收自支、自筹、自定编制。这三种编制毫无意外都将被取消,剥离体制变为企业人员。其中,自筹自定编制属于地方自主核定编制,没有经过省级编制部门备案登记,本身就在清理范畴,取消理所当然。自收自支编制按规定将全部取消,但部分领导岗位人员或随岗位职能转换,被调整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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