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字用法,取独和提宾怎么区分?

比如“钩党之捕遍于天下”里的“之”字,什么用法?

之:(1)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2)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在很多情况下,宾语前置的句子一般显而易见。“何罪之有”就是“有何罪之”,“何罪”作为宾语提前了,在这样的句子中一般会出现标志性的词语,如“何、胡、谁、奚、安”等疑问代词,“非、莫、不、毋”等否定代词以及“唯……是……”的固定结构。还有一些“以、于”等虚词结合疑问代词也是这一类句子的常见现象。
在这个问题上的混淆,主要还是句子成分不易弄清晰。
在这里“钩党之捕”是主语,它的内部结构是动宾词组。“捕”,及物动词;“钩党”,宾语,倒置于动词前面,所以说这里的“之”是提宾的用法。
这句话可以译为逮捕有牵连的党人(的情况)遍于天下。”
提宾,顾名思义就是把宾语提前,作为谓语的动词置后。什么是取独呢?就是本来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句子可以独立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我去长城.但是,如果在主语与谓语之间加上一个“之”字,成了“我之去长城”,本来意思完整的句子却变得不能单独表达完整的意思了,必须说出爱香山的理由以后才算完整了.这里的"之"的功能就是取消句子独立性.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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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8
“钩党之捕遍于天下”里的“之”字,是定语的标志.
译文:株连同党的搜捕遍天下,
第2个回答  2013-09-18
"之"字句后有逗号,且"之"用在主谓之间是取独
提宾是什么东东?是宾语前置吗?很少这么用.这种句式前有名词,但它不是主语,是宾语.
“钩党之捕遍于天下”的"之"字是"的"的意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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