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缴纳刑事案件罚金,可以不缴纳吗?

我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2个月,法院判完了,刑满释放了,现在法院打电话让我去叫罚金不交有什么后果吗?我现在没有支付能力。

不可以。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依据上述规定不主动缴纳,会被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具体情况是:

一、主刑

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

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

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

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

三是劳动有报酬。

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案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3

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缴纳,需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说司法解释还规定,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扩展资料

罚金缴纳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

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说司法解释还规定,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罚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1
你好,法院的判决是必须要履行的,如果你不缴纳,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财产。追问

我有经济困难,一直就是吃的低保住的保障房,有没有减免处罚的条例。

第3个回答  2019-12-22
不用支付,法院判了,牢做了,现在缴纳罚金就是耍流氓,判之前缴纳罚金,可以轻判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不可以。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依据上述规定不主动缴纳,会被强制执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