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 上班扣押金合法,怎么拿回押金?

我3月11号到这个网吧上班的时候签了一个 新近员工须知 第八条是这样说的 满一月后正式员工,可享受网吧正式员工待遇和休假,。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待网吧招好替换员工,方可结算工资离去,否则扣除押金当月工资只按百分之七十发放。 我是3月11号做的,今天6月5号辞职当天就没做了,这样给网吧照成人员不够,老板不退押金,5天工资也没有, 我想问的是网吧上班扣押金合法不,有没法律规定,怎么样可以要到押金和这5天工资,我这样当天辞职就没做了,会不会给网吧赔偿

1、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2、劳动者离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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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1
扣押金本身就不合法。但是你辞职不提前通知也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上规定职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你们约定的时间还要少,你就更应该履行。所以如果给网吧造成什么损失是应该赔偿的。不过也仅限于损失,押金和那五天的工资扣除这部分损失后网吧还是应该把剩下的还你。鉴于网吧损失的具体数额要他们能够举证,而且这个举证很难,本身也很难说就会给它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所以你还是可以去仲裁下,看仲裁庭认定什么数额。
第2个回答  2013-09-11
收押金是不合法的,押金可以索回,但那几天的工资就别想了,说好的辞职条件你违反了,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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