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补助金在哪查询?

十级伤残补助金给我二万元,到底是多少?哪里查询

迫于家庭经济的压力,不少农民不得不选择外出打工维持生计,因为只能找到一些力气活,所以常有发生意外的情况。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工伤赔偿金在哪里查?工伤赔偿金怎么算?民事赔偿以后还能要求工伤赔偿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工伤赔偿金在哪里查
  查工伤赔偿费用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员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的工伤处理窗口查询,可知道报销一起多少钱。
  2、打电话咨询,那么只能告知本人工伤待遇是否下达,或者核对身份证号码后告知具体数额。
  二、工伤赔偿金怎么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三、民事赔偿以后还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遭第三人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被第三人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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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3
16年的伤残补助还有多些
第2个回答  2021-12-28
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样查
第3个回答  2021-01-13
按照规定获得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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