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题意分析,现今,经80年代初起的改革后,一般情况下国企劳动招聘制度已不存在过去改革前的无固定期限用工制,除新录用员工均为劳动合同制性质的用工外,而对过去年代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老员工基本也都一样作为劳动合同制的用工,一视同仁。
当你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技术能力达不到要求或总是完不了生产任务指标,或是违反劳动法相关制度被企业辞退,感到不服并有理由,那你可去企业所在地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可以口头诉说,也可用书面报告,由劳动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当然一般员工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该机构首先会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为主,毕竟员工是弱者。另外,员工认为处理不当,后也可上诉地区法院,讨回公道。
《劳动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里面规定了辞退员工或不得辞退员工的各项规定,企业想要辞退员工必须根据《劳动法》执行,而不得随意操作。
就算企业能辞退员工,也是要给员工相应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