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20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首先纠正应该叫“工伤补偿”不是“工伤赔偿”。
【3】工伤补偿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在医院治疗期间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这两项。
仲裁委必须支持,因为这是法律规定。
【4】至于特殊需要的营养费,要医院的营养师出证明。
经过检查后,是必须补充的营养的费用。
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可以申请,支持与否,就看仲裁委们深入细致的审核了。
因为这些营养费不是单位拿,而是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一般不易通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