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所谓的聘用制吗,对就业者有什么影响,这种情况挺多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对A公司有什么好处?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提供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A与B很有可能是一个出资主体设立的两个公司
既然公司名字不一样,无论他背后的出资是什么关系,他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人,其民事责任是完全分开的
对就业者而言,如果你是看A公司才应聘的,但你的合同上是写的B公司,则你在法律上而言,你是B公司的员工,你与B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你上班的地点在A公司,则有可以属于劳务派遣或者业务分包或者其他情形,因为法律关系不同,劳动者的权益保证是完全不同的
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以及劳务派遣相关法规的出台,现在用人单位会想尽办法来降低自己的成本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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