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 目录[隐藏]【长江三角洲 】 【形成】 【历史】 【长江三角洲含义】 【长江三角洲交通】 【长江三角洲2008年GDP排名】 【2008年长三角全国经济百强市】【长江三角洲 】 【形成】 【历史】 【长江三角洲含义】 【长江三角洲交通】 【长江三角洲2008年GDP排名】 【2008年长三角全国经济百强市】
[编辑本段]【长江三角洲 】 (the Yangtze Delta)
中国长江和钱塘江在入海处冲积成的三角洲。包括江苏省东南部和上海市,浙江省东北部。是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一部分。面积约5万平方千米。三角洲顶点在镇江市、扬州市一线,北至小洋口。南临杭州湾。海拔多在10米以下,间有低丘(如惠山、天平山、虞山、狼山等)散布,海拔200~300米。长江年均输沙量4~9亿吨,一般年份有28%的泥沙在长江中沉积,个别年份高达78%,三角洲不断向海延伸。长江以南常州市、常熟市、太仓市、金山区一带的古沙嘴海拔多为4~6米;长江以北扬州市、泰州市、泰兴市、如皋市一带的古沙嘴海拔7~8米。江南和江北的古沙嘴是冰后期最高海面稳定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到距今约2000年时北岸沙嘴伸到廖角嘴,南岸沙嘴随长江主流向东南延伸与钱塘江口沙嘴相连,泥沙继续堆积,1958~1973年平均每年前移148米。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水道纵横,湖荡棋布,向有水乡泽国之称。土地肥沃,农业产水稻、棉花、小麦、油菜、花生、蚕丝、鱼虾等,是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在长江下游和沪宁线两旁有许多重要城镇,如上海市、苏州市、常州市、无锡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徐州市、盐城市、淮安市、连云港市等。其中,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世界著名的外贸港口,义乌市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苏州、无锡、常州等是风景游览地和新兴的工业城市。
长江三角洲位于北纬30°附近,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中部,长江的入海口,而且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高温多雨,雨热同期。
传统意义的长江三角洲北起通扬运河,南抵杭州湾,西至南京,东到海滨,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部、浙江省北部以及邻近海域。面积约为99600平方公里,人口约7500万,是一片坦荡的大平原。这里岸线平直,海水黄浑,有一条宽约几千米到几十千米的潮间带浅滩。 这个都市群汇集了产业、金融、贸易、教育、科技、文化等雄厚的实力,对于带动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连接国内外市场,吸引海外投资,推动产业与技术转移,参与国际竞争与区域重组具有重要作用。
地理上意义的长江三角洲是我国最大的河口三角洲,泛指镇江、扬州以东长江泥沙积成的冲积平原,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上海市及浙江省杭嘉湖地区。长江三角洲顶点在仪征市真州镇附近,以扬州、江都、泰州、姜堰、海安、栟茶一线为其北界,镇江、宁镇山脉、茅山东麓、天目山北麓至杭州湾北岸一线为西界和南界,东止黄海和东海。
按照国务院2008年关于进一步发展长三角的指导意见,正式确定将长三角扩大到两省一市,即江苏浙江全省,上海市。这个战略性规划兼顾了区域平衡和互补,将苏北和浙西南纳入长三角范围,在土地、资源、人才等层次上明显提升了长三角的实力和发展潜力,长三角占中国经济总量也由不足1/5提升到接近1/4,尤其是苏北和浙西南将成为最具增长潜力的地区,对拉动整个地区经济增长、促进长三角核心地区产业配置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编辑本段]【形成】 三角洲基底为扬子准地台的一部分,喜马拉雅构造运动中断沉降。第四纪新构造运动中,地壳和海平面频繁升降,最后一次大海侵结束后,长江携带的泥沙不断沉积,开始在江口发育三角洲。
由于科氏力的作用,主江流不断右偏,使江口沙群依次并入北岸。红桥期、黄桥期、金沙期、海门期、北沙期等形成的沙坝、沙洲群,形成今天长江北岸最大的冲积平原城市盐城,以及邗江、泰兴、靖江、如皋、如东、南通、海门、启东诸县地。现在江口附近的崇明、长兴、横沙等沙岛,也将按此规律并入北岸。江口沙嘴也同步延伸。
北岸沙嘴延伸为今三角洲北界,地面高程6~8米。
南岸沙嘴经江阴、太仓、外冈、马桥一线向东延伸,地面高程4.5~6米左右,与钱塘江北岸相连后达杭州湾。沙嘴内侧的浅水海湾被淤封成为古太湖的前身。此后浅水海湾不断淤浅,逐渐演变为湖荡罗布、河道交错的低平原。南岸沙嘴外侧滨海地区不断淤积成滨海平原。
三角洲上散布着一系列海拔100~300米的残丘,大部由泥盆系砂岩和石炭、二迭系灰岩构成,少数由燕山期花岗岩和粗面岩构成。
长三角区域所包含城市:上海
江苏省:南京 无锡 常州 苏州 南通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浙江省:杭州 宁波 温州 绍兴 嘉兴 台州 湖州 舟山 [编辑本段]【历史】 三角洲形成初期,人类就在这里从事渔猎和农耕。
经公元4~6世纪东晋、南北朝和12~13世纪南宋两次大移民,以及10世纪以来的河网建设,三角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著名的“鱼米之乡”和“丝绸之乡”。
近代工业兴起较早,内河航运发达,沪宁、沪杭铁路相继建成,上海和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南通、盐城、扬州、徐州以及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等地先后发展为工业城市。
为推动和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1992年由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14个市经协委(办)发起、组织,成立长江三角洲十四城市协作办(委)主任联席会,至1996年共召开五次会议。
1997年,上述14个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15个城市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组成新的经济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协调会设常务主席方和执行主席方。常务主席方由上海市担任,执行主席方由除上海市外的其他成员市轮流担任。协调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协调会在常务主席方设联络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市的协作办(委)作为协调会具体的联络、办事部门。
2008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长三角为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两省一市全境,苏北和浙西南被纳入长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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