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0-17
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等。

根据(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

扩展资料:

对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二是业主自行管理。故本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届设施自行管理,主要发生在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的建筑区划。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建筑领域不断出现新技术、新产品,建筑物及其附届设施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更为复杂,业主自行管理较为困难,有一定难度,还是提倡选择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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