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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附属设施法律定义
民法典关于
房屋附属
物的规定
答:
所谓的房屋的附属物,
是指被拆迁的房屋里,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房屋内所增加的、依附于房屋中,具有某种用途的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
的
法律
解释
答:
法律分析:1.建筑物分为房屋和独立于房屋以外的建筑物2.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
(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3.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等。4.
附属设施指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
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
房屋附属设施
是什么
答: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
、落水管、邮政信箱、垃圾道、烟囱、供电干线、共用照明、共用天线、通讯电缆、暖气干线、供暖锅炉设备及房屋加压水泵设备、房屋消防设施等。各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也可以加以约定。 基于区分所有权人的同意或建筑物买卖合同的规定,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也可以享有专有使用权,如在地下...
宅基地及其
附属
物指的是哪些
答:
一般是指附属于居住房屋的平厦、杂房、厨房、厕所、过道、院落、占地、公有住房非居室等有合法权属证明或不计算租金面积的居室的附属使用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建筑物及
附属设施
的概念?以及
法律
上的解析?
答:
2、附属设施指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第一条,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
(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
什么是楼房
附属设施
答:
楼房
附属设施
是指与楼房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主要有附房、地下室、水电暖气等设备等项。参看:国税发[2005]173号 关于
房屋附属
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运用税多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已作了明确...
法律
上建筑物的
定义
答:
法律分析: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概念:1、建筑物分为房屋和独立于房屋以外的建筑物 (1)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
(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2)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
,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等。2、附属设施指与房屋不可...
房屋附属设施
的
定义
及范围
答:
一、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
法律
、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
房屋附属设施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
什么属于
房屋附属设施
答:
电梯、暖气、燃气、照明、电力、消防、监控、排水系统、晒台等等,与房屋无法进行分割的,都属于
房屋附属设施
,按照规定,凡是以房屋为载体的附属设施,均要计入房产原值,但如果是经常需要更换的附属设施,更换后将不再计入房产原值。二、购房应具备哪些配套设施 1、生活配套是指可以满足居住者基本生活需求的...
民法典关于
房屋附属
物的规定
答:
法律
分析:关于
房屋附属
物的规定可参考以下内容:建筑物及其
附属设施
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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