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缴纳的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汇算清缴后我们缴纳了91.73的所得税 有人告诉我这样做 补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1.73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91.7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91.73贷:银行存款91.7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1.73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1.73因为我没有计提所以要补计提 我做损益表时候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和所得税 数额用不用再里面反映?我总觉得 不对 转入利润分配时候 利润表里面如果不反应这个数那么凭证结转到利润分配里面了 他们俩个数不一样 我到底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得到的回答有:回答一:应调年初利润表,也可以说是去年的 应交税费反映在今年的报表 回答二:你上面的分录中,没有一项是需要你计入本年利润表的。 你上述的这些分录是要调整你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同时,调整的是你上年的利润表里的所得税的金额回答三:你的分录是正确的,只是第一笔补提的分录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方金额应用红字填到贷方.这样才不会影响本月的损益表. 那种比较正确?会计分录,以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