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已经过世2年,家里有一套自建房,名字是我老爸的,我是独身子女,老妈健在,我要分割一部分

朋友帮忙给一份详细的流程步奏,,遗产和房产没有公正过,爷爷奶奶去世了。老爸有5兄妹。麻烦要详细的
我想知道一份流程。我需要做什么。我妈是完全没有异议的。主要是考虑到以后拆迁问题,不公证,我会不会得到补偿。如果会得到补偿。我都不想去公证

根据《继承法》来判断,你父亲的遗产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已经死亡,那么第一继承顺序就只剩下你和你母亲,“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母亲不存在上述的特殊情况,你可以请求均分遗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16
父亲死亡,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首先要分清,爷爷奶奶是死于你父亲前还是后。如果爷爷奶奶死于你父亲前,那么该套房子只能由你和你母亲两人继承。如果爷爷奶奶死于你父亲后,那么该套房子中,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那部分份额是由你爸爸的兄弟姐妹和你继承。
第2个回答  2012-06-11
你老爸的房产,除了你妈和你有继承权,他的兄弟姐妹都没有继承权。
可以先去房产局咨询一下。一般来说,你妈健在,你妈允许的话你可以直接叫他赠予给你,然后办理过户。如果你还有姐妹的话,可能要办理析产才行。
第3个回答  2012-06-11
找专业的律师问一下吧 因为你妈还在 所以情况很复杂 这些半吊子的网友是不会给你提供任何意见的

专业的律师聊一个小时也就100块钱 但是可以解答你所有的疑问~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