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

公司与我签订合同上写的工资金额为2400元 后因增加工作量重新签订了新合同工资金额为3000元
但公司在工资表、社保缴纳基数中是按照2338元的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的方式计算的 那么现在公司以公司经营情况差为理由要裁我 那么我这些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去年7月进入公司的,现要求我做到5月底完成一切的交接在去年10月上升工资金额到3000 去除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实到手为2578.8 元)
工资表中的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2000+全勤300+岗位津贴500+绩效80+餐费补贴220+通讯补贴100+交通补贴10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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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23
劳动合同法把经济补偿的标准确定为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经济补偿为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工资的标准就是解除合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6个月解除的支付半年的工资,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现在有一些高端劳动者的收入是相当高的,与低端劳动者的差距很大。如果高端劳动者按这个标准,按他的工作年限,要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的话,企业的负担很大。所以,按照国际上的一些通例,对这种情况也作了一些最高限额的封顶规定。
我们规定对高端的劳动者有两个杠杠来限制:第一,月工资不得超过本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如果超过了三倍,就按照三倍来发。大家都知道,上个月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2006年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是36097元钱。按照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就是3000元钱,按三倍来说就是9000元钱。如果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的工作年限就要支付9000元钱。这个高限如果完全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的话,也是相当高的。所以对高端的劳动者又限制了第二个限额,即最多支付的年限不能超过12个月,最多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是12个月,每月支付9000元钱,最多也就支付给他108000元钱。随着经济发展,按照这个水平,可能明年支付给高端劳动者的补偿,按照北京市可能就要提高。经过征求意见,大家认为,对高端、高收入劳动者作这样的限制是合适的,大家同意作这样的限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经济补偿金按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计算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工资;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9-15
按劳动法工作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几年就赔几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年算。这个时间包括你试用期的。
月工资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总收入的平均。这个收入是指税前的,也就是2400X3+3000X7的总和除以10.
另外,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如果要求你立刻离职,你可以要求公司赔你代通知金,金额为一个月的钱,也就是上条算的月工资。
第4个回答  2012-05-22
按劳动法工作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几年就赔几个月。月工资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总收入的平均。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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