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包括那六种?

如题所述

  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召开全国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黄明副部长、中央文明办王世明副主任对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了动员部署。在讲话中,黄明副部长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许多普通交通参与者来说,诸多的交通陋习看似是一种不良习惯,然而实际上它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直接后果是危害交通安全、扰乱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最终害人害己,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不堪的痛楚。

  实际生活中的交通陋习表现形式很多,笔者谨就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列出的常见六大交通陋习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以期引起重视,唤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警觉,正视不文明交通行为所带来的严重甚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后果,从而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倡导和树立文明交通新风尚。

  陋习一: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

  【现象】笔者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说,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从“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派生出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尤其以在城市路口、高速公路上较为多见,极易因防碍变更后的车道内正常行驶车辆而造成交通拥堵、刹车不及酿发交通事故。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二)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三)依次按顺序行驶,不得频繁变更车道;(四)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五)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十五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评述】驾驶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也许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已经司空见惯,尤其是一些新手驾驶人,为抢路口交通信号灯而频繁变更车道或者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还有的摩托车车手为追求刺激,也无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飞梭于大街小巷,肆意横穿,更让人捏一把汗。可以说,随意变更车道不仅仅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一种交通陋习,更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名驾驶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在此也奉劝广大驾驶人朋友,该老实时候不要自我“耍酷”,无论是由于无知还是故意,违法的后果和危害最终会让您刻骨铭心!

  陋习二:占用应急车道

  【现象】占用应急车道多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二是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实践中,多以驾驶人驾车从右侧车道超车而占越应急车道居多,当然也有少数驾驶人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现象。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第十二项之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评述】高速公路作为特殊的通行道路,为全封闭构造,车辆行驶速度相对来说普遍较高,其管理措施也较普通道路要严格得多。应急车道作为高速公路上专为故障车、抢修路障等而设置的专用车道,被人为无故占用不仅是浪费了公用资源,更严重的是会因此而酿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陋习三:开车接打手机

  【现象】开车接打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对来说最为普遍。滚滚车流中,驾驶人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接打手机的现象似乎已成“盛行”,甚至一些摩托车驾驶人也有此行为,就连众多的影视节目中也往往充斥着这一违法镜头。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评述】开车接打手机,驾驶人自认为很潇洒,殊不知在驾车接打手机的过程中,危险也正在悄悄走近。国内一家权威交通研究机构公布的测试结果表明,开车时使用手机,大脑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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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3
第一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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