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家公司从11年8月初入职,12年2月初直接没有去公司上班了,跟领导口头讲过后,未提出书面材料就离开了。之后一直待业到12年8月份,现在找了个新工作,但是新单位要离职证明。现在我有如下几个问题,望专业人士好心回答!谢过!!
1、首先上一份劳动合同签的3年,但试用期是11年8月初到12年2月底,超过了6个月,这份合同是否本身无效??
2、我在离开公司之前一直没有转正,因为 试用期太长了,而且公司很不正规,所以自己一直没有办离职手续,也就是现在手上没有离职证明。但我的简历在工作时间上加了几个月。所以现在新公司要求离职证明,我肯定是出具不了。
3、PS:原单位从未给我交过社保,也没接收我的人事档案。
请问我这样的请况,自己弄一份离职证明有没有大影 响?
请针对我的具体请况帮帮我,我还会追加分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