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和差旅费,口头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该如何申请赔偿

11年9月到公司,工作一直很好,12年3月调到其他城市出差,说好公司给租房子, 但是由于泰州业务不好开展,公司就不再继续提供住宿,并且经常拖发工资,多次申请房租,公司未给答复,我在5月初向经理提出辞职,5月底回了公司,老总就让我交接准备离职了,(但是没有书面写辞职信)。 当时还有5月份的工资,和5月份的报销费用未报销给我,当时说好了把泰州客户信息交接好了给我的,但后来交接好了后,老总又反悔,让我再回去上班,不然报销和工资就不给我。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保险也没交,给每月500元的补助,我的工资架构是:1500的底薪 100话费补贴 500保险补贴 提成. 我如果提出双倍工资赔偿,该按照哪个来算呢?是底薪1500,还是总共拿到手的钱? 公司只给500元的保险补助算数么?我可以告他未按照劳动法交纳保险,要求赔偿么? 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我信用卡一直在拖延还款,增加了很多利息,可以要求赔偿滞纳金么? 在公司做的,没几个拿全了工资,7月才跟前一批老员工打完官司,那老总很赖皮,经常话反过来说,而且以前还做过打电话威胁老员工的事。我们员工该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1、保险补贴无效,按1600吧
2、可以告,双倍工资+补偿金+补交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差报销
3、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滞纳金
4、找当地律师,去申请劳动仲裁
5、仅供参考追问

补交保险怎么补交呢?还有那补偿金怎么算呢?我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计算这些补偿

追答

补交社保由社保所确定,如无法补交,按单位应付和你个人应付的钱赔偿给你。
补偿金看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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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6
理解您的心情。慢慢来。
1,未签订合同可以得到入职起第二个月一直到辞职的双倍工资。
2,可以得到一年一个月公司的补偿,标准时月应得工资,只要工资条体现的都算。
3,补交社保。
4,没有合同你可以随时辞职。
第2个回答  2012-09-07
你的问题还真多,慢慢来,一个一个说。
1、没有签劳动合同:你需要准备好证明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牌、证人证言等等,一切你能想到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公司需要自应订立合同的次月该日起,每月支付你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是拿到手的全部,包不包括税费这个要看各地的标准了。
2、没有缴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但是你不能取得这方面的补偿,公司是需要向社保中心支付一定的滞纳金,但是不是给你的。而且,如果公司能够证明每月给你的500元是保险补助,有可能这部分的钱你需要在公司帮你补缴时退回。
3、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但是不能要求赔偿你信用卡的滞纳金,不过也要看这个滞纳金是如何产生的,如果是因为你在工作期间的工作消费,是公司应该可以及时报销的部分,也许可以提出滞纳金的赔偿要求。
4、你可以依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龄,经济补偿金应该是一个月的工资。
4、你可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注意准备好所有的证据材料。
第3个回答  2012-09-09
有没有什么证据啊
第4个回答  2012-09-11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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