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什么时候占领山东的

如题所述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青岛,青岛沦为殖民地。

1897年,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曹州府巨野县张家庄因欺压平民被杀,这本是当时在教会和中国民众矛盾不断的大背景下发生的一次偶然事件,却因为德国以此为借口出兵占领胶州湾而被载入史册,这就是“巨野教案”。

1897年11月14日,德国的军舰在清军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轻而易举从栈桥登陆,随后迫使清政府签订了《胶澳租借条约》,1891年才开始建置的“年幼”的青岛(当时称胶澳)就这样落入了日耳曼之鹰的爪牙之下,从此揭开了一段影响深远的历史。

扩展资料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主要内容有:

(一) 德国租借胶州湾租期99年;

(二) 准德国在山东境内修两条铁路,其一由胶澳经潍县、青州、博山、淄川、邹平等处至济南,其二由胶澳经沂州、莱芜至济南;

(三) 德国在铁路沿线30里内享有开矿权;

(四) 今后山东省内无论开办何项事务,或需外资,或聘外人,德人有优先权。条约保证德国在99年的租借期内,对胶州湾地区享有完全的主权。

若德人在期限未满前将胶州湾交还中国,可得到一切开支费用的赔偿,还可无条件地得到另一合适的港湾。条约在胶州湾租借地以外,又划定了保障德国军队行动权利的“中立地”,支持德人在中国的军事扩张。工程的优先承办权,使德国得以操纵山东全省的经济命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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