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哪一年成为德国的殖民地

如题所述

1898年3月6日。中德签订《胶澳租界条约》。条约规定:德国租借青岛99年,租借地面积551.5平方公里,德国获得胶济铁路的筑路权及沿线采矿权。从此,青岛成为德国的殖民地,山东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6月14日,清政府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青岛,青岛沦为殖民地。

民国三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占领青岛。民国八年(1919年),中国以收回青岛主权为导火索,爆发了“五四运动”,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分水岭。民国十一年(1922年)12月10日,中国北洋政府收回青岛,辟为商埠。

民国十八年(1929年)7月,国民政府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 [6]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接管青岛,仍为特别市。

《胶澳租界条约》内容:

德国所租之地,租期未完,中国不得治理,均归德国管辖,以免两国争端。兹将所租各段之地开列于后:

胶澳之口北面所有连旱地之岛,其东北以一线自阴岛东北角起至劳山湾为限;胶澳之口南面所有连旱地之岛,其西南以一线自离齐伯山岛西南偏南之湾西南首起往笛罗山岛为限;齐伯山、阴岛两处;胶澳之内全海面至现在潮平之地;胶澳之前防护海面所用群岛,如笛罗山、炸连等屿。至德国租地及胶澳周遍一百中国里界址,将来两国派员查照地情,详细定明。

在胶澳中国兵、商各船与德国相交之国各船,德国拟一律优待;因胶澳内海面均归德国管辖,德国国家无论何时,可以定妥章程,约束他国往来各船;此章程,即中国之船,亦应一体照办,另外决无拦阻之事。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1896年12月14日(农历十一月十日)德国驻华公使海靖(Herr Baron von Heyking)正式向大清总理衙门提出租借胶州湾五十年之要求。总理衙门加以婉拒。1897年11月1日,发生曹州教案,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巨野(今菏泽市巨野县)被杀,德国趁机派军舰于11月14日占领胶州湾。

1898年3月6日由李鸿章、翁同龢代表满清政府,在北京与德国驻中国公使海靖签署中德胶澳租界条约。条约内容包括租借胶澳(青岛)、修筑胶济铁路及开发沿线矿藏,和山东省事务共三端十款。及后分别在1898年8月22日签订的胶澳租地合同,10月6日签订的胶澳潮平合同和胶澳边界合同确定了德国占领整个胶州湾的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胶澳租借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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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30
1898年3月6日。中德签订《胶澳租界条约》。条约规定:德国租借青岛99年,租借地面积551.5平方公里,德国获得胶济铁路的筑路权及沿线采矿权。从此,青岛成为德国的殖民地,山东成为德国的势力范围。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30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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