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地,二审败诉后提出再审,结果将会如何?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表面是男女的问题,实际是对集体财产的抢夺问题,是家庭利益最大化和集体利益的矛盾。这类问题在土地没确权但涉及拆迁的地方问题很多。法律是一回事,但是从社会的考量,还是能找一个更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土地确权,越早确权问题越少。



确权以后,集体财产不再是大锅饭,就杜绝了不占白不占,争抢集体财产的纠纷。而且确权后,如果男方入赘到女方,可以从政策上限制户口再迁回老家,男方如果老家有土地,则自动丧失老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继承权,这样即保护了真心愿意入赘女方的家庭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钻政策漏洞,毕竟甘蔗不能两头甜。

同样是河南,我们这里对集体土地的处理就不一样,有些地方早都确权了,而有的地方还是集体拥有。至于那种更合理,表面看集体拥有最合理。集体拥有,根据人口的增加和减少,增减土地,分配更合理。

如果集体土地一直整体上集体拥有,我其实是支持集体土地的。我一直支持不要乱动农村的土地,因为农村人口多,是经济波动的情况下糊口的保障,社会稳定的保障。不过时代变了,已经因为各地的发展很多集体化的基础上出现了不平衡,比如一个已经确权的地方或者已经拆迁的地方,本质已经通过确权得到了集体的财富,如果通过婚姻到一个未确权的地方,再分配田地,本质其实是通过婚姻再次分配了一次集体的财富。这是不合理的。

对于出身农村的而言,很少有光靠自家几亩地生存的,不过农村的田地却是自己的重要财富。不确权很容易导致农村的集体财富成为一些人盯着和钻营的盛宴,在集体的名义下处理,损害个人的利益。

而拆迁的地方,如果是确权过的地方矛盾就很少,因为本质是个人的财富,无论是生多少娃,给女儿分配不,都是个人的家庭再分配问题。但是如果是土地集体所有,矛盾就多了,因为按照人头算,本质是人越多,分配的越多。有些地方将拆迁,人口暴涨就是因为这,个人生的子女不够,还可以把女儿男方一家都通过婚姻迁过来,其实目的就是为了抢当地的集体的财富。如果不确权,法律意义上有权来分配的则越来越多,女儿不说了,但是女儿的男方一家呢?然后女儿的子女的一家呢?子女的子女的一家呢?通过合法手段分配真的会越来越多,但是集体的土地财富是有限的啊这些操作会一步步稀释了集体的财富,而且这种分配只是抢财富,并不会基于当地发展的基础上,分配完一欢而散,甚至可以再把子女再迁到另外一家再等拆迁,这就导致很多社会问题。

表面男女问题,土地确权后,除非独生子女,看有多少父母愿意女儿一家子甚至女儿的女儿的一家子户口留和迁到自己家的?

就这个事件本身女方追求的是家庭追求个人的正当利益这个没啥问题,无论男女都是平等的,不过这个矛盾产生的根源是土地没确权,是家庭利益最大化和集体利益的矛盾,不解决这个矛盾,会集体利益崩塌也不是好事。

法律是一回事,但是对社会而言是一回事,从法律意义,一个村就是一堆人,没啥区别,甚至哪里的都无所谓,但是为啥能成为一个个村庄,为啥世世代代生活几百上千年的?毕竟人与人还是不同的。

早点确权其实也是对个人财富的一种保护,避免别人通过集体的名义侵占,而且确权这是大势所趋,不同之处在于,在确权前,还剩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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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2

郑州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地,二审败诉后提出再审,结果将会如何?

媒体6月8日报道,河南郑州岗李村女子张亚平因出嫁后被剥夺了村民资格,无权分配村里剩余土地,也拿不到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她先后两次提起诉讼,要求村组织发放相应补偿款40余万元。

一、二审均败诉后,她又于今年4月提起了再审。张亚平的情况有点特殊,她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外嫁女”,因为她虽然结婚但户口还在岗李村,也在岗李村生活。

就这个事件本身,女方追求的是家庭追求个人的正当利益这个没啥问题,无论男女都是平等的,不过这个矛盾产生的根源是土地没确权,是家庭利益最大化和集体利益的矛盾,


这件事报道后,因为涉及到外嫁女的经济权益问题,并且与长期以来各地普遍存在的这一现象联系到一起,它很自然地与男女平等、村民自治等争议挂钩。

尽管要讲究男女平等的大原则,也要倡导法治环境,但张亚平这样的案例因为牵扯到实际的利益分配,现实中的操作就比较复杂,破解起来难度很大。

站在张亚平的角度,取得村集体的土地,参与分配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是她小家庭四口理应得到的东西。

尽管舆论会支持她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可她面对的挑战也很明确。




就公平而言,张亚平这样的出嫁女与岗李村这样的自治组织,各有各的理解和实现方法。岗李村认为当年签订第二个入赘女婿不享受利益,是维护了本村其他人的公平待遇。如果不小心被钻了空子,村委就会认为是村里的损失。而张亚平如今不接受这种“公平”操作,坚持打官司要一个公平公正。


第2个回答  2022-06-14

郑州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地,二审败诉后提出再审,结果将会如何?


从2018年11月至今,郑州市岗李村的张亚平一直在为自己一家四口的村民资格奔走维权。因为2018年9月16日的一次村民会议决议,张亚平一家四口被剥夺了村民资格,无权分配村里剩余土地,更拿不到村里的征地补偿款。为此,张亚平先后两次提起诉讼,但是一、二审均败诉了。今年4月张亚平又提起了再审,目前,再审申请已经被河南省高院受理。

早在1994年广州市就出现了首例外嫁女维权事件,现在,在全国各地的农村仍然存在很多这样的问题。从直观来看,外嫁女问题是经济利益驱动下的产物,都是征地惹的祸。


每个村的土地是有限的,大家都想多分点,都希望少一点人来分,所以很多地方把外嫁女及其子女排除在外,没有分配土地给这些人。



维护一个村子的团结,主要还是靠原始的宗族关系,像是彭叔老家,我们一个村里面,97%以上,都姓彭,就是靠着女子如果外嫁,就没有分地分房子的资格,女子想要分地分房子,那就想要找上门女婿,让生下来的孩子也姓彭,这样才能拿到地。



不管是当上门女婿还是出嫁了,女子只要没有把户籍迁走,就可以拥有相应的土地分割资格。不过每个人只能拥有娘家或者婆家一家的分割,如果拥有了娘家的,婆家就不应该有,不然对于男性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现在这种情况在农村还是有的,但是没有以前那么强了。一是男女平等的思想越来越普遍,二是女性收入越来越高,甚至在中等收入这块,女性是比男性强的,三是农村宗族思想,没有以前那种重了。

第3个回答  2022-06-11
结果是女子将接受这一事实。根据当地的规定,女子出嫁之后确实没有资格分拨土地,因此该名女子只能接受这个资格和事实。
第4个回答  2022-06-11
结果还在等待中,该女子曾先后两次提出上诉,但是均被法院驳回了补款的请求,她已经再次提交并等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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