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之围绕在奶奶儿子和孙子的家庭纠纷

有点复杂,涉及三主角奶奶,爱孙,儿子的简介:
(1)。奶奶,是一位95高龄的老人家,生性好强,喜掌财政大权,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生有四子一女。特偏爱三儿子和三儿子的大儿子(主角之一的爱孙)。现已五世同堂。
(2)。爱孙,是老奶奶三儿子的大儿子,最疼爱的孙子,爱赌,爱玩,不上班人士,用奶奶的话说,对钱有他的穷点子,想方设法弄钱花,爱花钱去享受。过继了奶奶的二儿子(现72高龄的无配偶的聋哑老人,一直与奶奶住一起),获全家同意以负起赡养义务为前提的情况下继承聋哑老人的财产。已婚,有一子。妻子上班,不管家里的人情世故,现也爱上赌博。从不给继父洗衣,更少关心,有时上班只顾自己吃完就走,不管继父吃食。
(3)。儿子即为第二主人翁过继的继父,也是老奶奶的二儿子,残疾人士,未婚,与其母亲(老奶奶)同住。生性聪明,明白家族人士的关系,会木匠活,但年事已高,不能再卖手艺,脾气有点暴躁在生气时谁对他好,他心里明镜似的。但是苦于聋哑,无法表达心意。

事起三者的矛盾,引起一大家不得安宁。前几年拆迁补偿,奶奶和二子共一个户头(这点很重要!),分得一个店面(按户头分)和一套房屋。爱孙从奶奶那儿交换了店面,把差的换给奶奶(注:现奶奶和儿子住在临街的这个店面里)以便他转卖条件好一点的店面。出租了那套属于奶奶和继父的房子。因是爱孙,所以哄骗了老人不少钱财,还有这些物业的证件材料。他为买车,已将奶奶住的店面抵押贷款。鬼点子又起,劝奶奶出租店面,并搬与他一起住。奶奶说除非搬到那套拆迁补偿的房子里去。爱孙说您老不享有那套房子。(疑问:分家四厢房子,一子一角 老式三大间,奶奶后加两间,所以他和二子住的共有五间,拆迁补偿是不是爱孙只能继承继父的三大间,另两间属于奶奶?)奶奶一直说爱孙某天撺掇继父带人进住的门面房,以杀相恐吓她,一直晚上不回去住。真实性不置可否,但事实是老奶奶不愿在里面住,也不愿去找爱孙,僵持到其他儿孙家很苦恼奶奶的安置问题,爱孙也一直躲避,不正面解决。
本着帮助老奶奶和聋哑人士的初衷,恳请专业人士帮忙,热心人士出点子。集思广益。拜托了。在此先谢谢您的阅读和思考。期待您的帮助:)

第一、首先要说明的是,这是一部很好的剧本,但是不是很好的材料,基本上人物活灵活现,但是对法律分析没有任何帮助,而且掺杂很多民间概念,所以如果中间有错漏请指出;
第二、需要说明的是,民间的所谓“过继”在法律上称之为“收养”,那么有一点就很重要了,到底这个过继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否存在法律效力?但是由于作为养子的“爱孙”尽到了赡养义务,似乎全家和养父“三儿子”都承认这个继承权,那么这部分也可以先放下,毕竟无异议;
第三、也就是重点,拆迁补偿协议到底是按什么标准来进行分配补偿的?店面是按户头,也就是说每一个户口都有一个固定店面吗?那么这个店面就应该是家庭共同财产;“爱孙”又有一个店面,看来是另一个户头,那么这个店面是怎么换走的呢?这点有蹊跷,何况银行的商业贷款一向是比较严格的,一般是不可能拿别人的产权去抵押贷款的;所以结论是很可能产权还是没有换,奶奶和儿子住的才是“爱孙”的产权;至于房屋又是以什么标准来分的呢?如果是户头,那自然还是家庭共同财产,不享有之说自然是不可能的;而且养父未死,谈不上任何继承问题;后面房子的描述有点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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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8
快百岁的人了,还什么都明白,任何主意都是没用的,老太太什么都看透了;肯定知道孙子怎么回事,溺爱到纵容了,劝是没用的,谁劝老太太谁吃哑巴亏。唯一的方法是让孙子浪子回头,这个难度很大,被宠坏了。所以只能希望有什么事情使孙子翻然悔悟了(有时候伤害可以是善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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