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复杂,涉及三主角奶奶,爱孙,儿子的简介:
(1)。奶奶,是一位95高龄的老人家,生性好强,喜掌财政大权,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生有四子一女。特偏爱三儿子和三儿子的大儿子(主角之一的爱孙)。现已五世同堂。
(2)。爱孙,是老奶奶三儿子的大儿子,最疼爱的孙子,爱赌,爱玩,不上班人士,用奶奶的话说,对钱有他的穷点子,想方设法弄钱花,爱花钱去享受。过继了奶奶的二儿子(现72高龄的无配偶的聋哑老人,一直与奶奶住一起),获全家同意以负起赡养义务为前提的情况下继承聋哑老人的财产。已婚,有一子。妻子上班,不管家里的人情世故,现也爱上赌博。从不给继父洗衣,更少关心,有时上班只顾自己吃完就走,不管继父吃食。
(3)。儿子即为第二主人翁过继的继父,也是老奶奶的二儿子,残疾人士,未婚,与其母亲(老奶奶)同住。生性聪明,明白家族人士的关系,会木匠活,但年事已高,不能再卖手艺,脾气有点暴躁在生气时谁对他好,他心里明镜似的。但是苦于聋哑,无法表达心意。
事起三者的矛盾,引起一大家不得安宁。前几年拆迁补偿,奶奶和二子共一个户头(这点很重要!),分得一个店面(按户头分)和一套房屋。爱孙从奶奶那儿交换了店面,把差的换给奶奶(注:现奶奶和儿子住在临街的这个店面里)以便他转卖条件好一点的店面。出租了那套属于奶奶和继父的房子。因是爱孙,所以哄骗了老人不少钱财,还有这些物业的证件材料。他为买车,已将奶奶住的店面抵押贷款。鬼点子又起,劝奶奶出租店面,并搬与他一起住。奶奶说除非搬到那套拆迁补偿的房子里去。爱孙说您老不享有那套房子。(疑问:分家四厢房子,一子一角 老式三大间,奶奶后加两间,所以他和二子住的共有五间,拆迁补偿是不是爱孙只能继承继父的三大间,另两间属于奶奶?)奶奶一直说爱孙某天撺掇继父带人进住的门面房,以杀相恐吓她,一直晚上不回去住。真实性不置可否,但事实是老奶奶不愿在里面住,也不愿去找爱孙,僵持到其他儿孙家很苦恼奶奶的安置问题,爱孙也一直躲避,不正面解决。
本着帮助老奶奶和聋哑人士的初衷,恳请专业人士帮忙,热心人士出点子。集思广益。拜托了。在此先谢谢您的阅读和思考。期待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