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香港商标注册下来后三年都会使用,我是否可以提出撤销他的商标,如果申请?

如题所述

●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一份。自 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企业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的商标委托书一份(委托书我方提供)。
4、提出撤销的理由和证据材料(代理人指导提供)。追问

请问是可以在撤销他的商标的同时,我再申请吗?还是要等这个撤销完成后,我才能申请?

追答

我们建议是在你撤销该商标的同时把申请也交上去,这样就可以防止别人钻了空子抢先申请这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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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0
你的意思是人家的三年无使用是吧 可以向商标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第2个回答  2012-05-02
香港韦丰商务,专业商标注册申请
第3个回答  2012-04-19
没看懂你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12-04-19
这样的讲解还不清晰,能否具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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