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不可以由私人供给。
公共物品是“私人物品” 的对称。全称公共物品或劳务 (Public goods or services)。不能由私营部门通过市场提供而必须由公共部门以非市场方式提供的物品或劳务。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其对其他人的供应,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扩展资料
公共物品的融资:
1、政府融资(强制融资)
作为公共物品供给的资金提供者,政府以强制税收的形式为公共物品融资;
缺点: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对公共物品的多样化需求。
2、私人融资(自愿融资):
非排他性成为对自愿融资起阻碍作用的关键因素;
条件:在公共物品的受益结构和成本分担都比较清晰的小规模集体中,或者当提供者同时也是该公共物品的主要受益者时;
缺点:导致公共物品供给的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平衡。
3、联合融资
政府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私人机构提供公共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