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到了一份工作,没有签合同,已经四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有什么可实施性的办法吗

如题所述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因为没有签合同单位违法在先,你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

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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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6
简单点 就是你搜集好能证明你们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比如有领导签字的报表、请假条,和领导的通话录音都可以,然后你就去工商局打印你公司的信息,交十块钱手续费,然后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诉讼 之后调解开庭什么的 等通知就可以了 当然 事先你要查好这公司在工商局的注册信息 因为有的公司很赖皮 会和你说什么公司注销之类的东西 注销了你工资就没了 找谁都没用 没有签合同的话 从第二个月开始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
第2个回答  2012-10-05
你可能对这个单位不是很了解,有的单位它是在结算到款项才可以给自己的员工发放工资的。找工作一定要首先了解招工单位,谈好以后才可以签订合同。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已经签好的合同,那就需要得到劳动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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