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25
1、“而”字主要的用法如下:
一、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
(二)表示递进关系。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
二.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三.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2、“以”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二、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来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三、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3、“于”字主要的用法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一)、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从”“自”“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二)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三)、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四)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1、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勾践灭吴》)
2、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例如: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4、“为”字主要的用法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一、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为着”。如(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二、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 5、“其”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她)的”“它的”(包括复数)。(二)第三人称。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或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写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我(自己)”。四)指示代词,表远指。作定语,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二、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三、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6、“则”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如: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二、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如: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7、“所”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助词。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如:
二、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三、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文中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 8、“且”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臣死且二、用作副词。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9、“莫”字主要的用法
用作无指定代词,充当主语。
(一)代人时,相当于“没有人”“没有谁”。
(二)代物时,相当于“没有什么”。如:
二、用作否定副词。
(一)放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表示否定,相当于“不”。如:
(二)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劝戒或禁止,相当于“不要”“不能”。如:
10、“盖”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副词11、“然”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主要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可是”“但是”。三、用作助词,又分两种情况。
(“虽”作连词,在文言中有两种用法。
一、用在假设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假设,然后转入正意,可译为“即使”。二、用在转折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事实,下面再转入正意。可译为“虽然”。12、复音虚词“虽然”字主要的用法
现代汉语用“虽然”的地方,文言只用一个“虽”字。文言的“虽然”,“虽”是转折连词,“然”是指示代词,结合在一起,有承上转下的作用,相当于“虽然如此”或“话纵然这么讲”。 13、“乃”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副词。”“又”等词前后呼应。如:既来之,则安之。15、“即”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有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可译为“即使”“纵使”;或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如”。一、用作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或表示两种情况紧相联系。可译为“立即”“马上”“就”等。二、用在判断句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 16、“之”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代事理,作宾语)(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二、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或补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或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的”或“得”,有的可不译。
(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17、“何”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疑问代词。
二、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
希望能帮助你,希望我们的文言知识能够得到继承和发扬。
第2个回答 2012-09-25
常见文言虚词用法
一、代词:代词是代替词、词组和句子的词。
它的作用是避免相同词语重复,使文章简洁。
常用词——之、其
二介词是把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介绍给动词、形容词,以表示与之有关的处所、时间、方式、原因、对象等的词。不能单独使用,它一定与所带的宾语组成介宾词组来修饰或补充说明动词、形容词,作句子的状语或补语。介词可根据功用分表处所的、表时间的、表原因的、表对象的、表凭借的、表被动的等六种。使用频率高,用法比较复杂的介词——于、以、为、与。
三、连词:连词是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词组或句子表示它们之间的某种关系的词,其本身无实在意义,但它可帮助我们认识句子的语法结构和逻辑关系,更准确地理解句意,连词可按其所表示的结构,逻辑关系进行归类。
(表并列关系、表层进关系、选择关系、表承接关系、表转折关系、因果目的关系、假设关系、修饰关系)
四、表示肯定、否定、推测、反诘等各种语气的副词。
五、助词
助词是古代汉语中不能单独使用,也不能充当句子成份,只在句中起某种辅助作用的词。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