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个月前入职,入职满一个月的时候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未给我,现在公司不要我了,请问我如何维权?

如题所述

要求补偿半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合计为两个半月时间。
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这几个月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劳动法依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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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1
您好!尽管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但自用工之日起,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
根据您描述的情形,与公司协商可能比较困难,但您可以尝试先与单位协商,如果不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同时,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您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希望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2-11-0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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