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两个多月后才叫我去签劳动合同,但只能签入职时的日期,不给你

签当天的日期,我不同意这样签,最后没签合同,还找了一堆理由把我解雇了,请问公司这样做是非法解雇吗?

第1个回答  2016-05-17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单位应该在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向单位主张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应该告知您解除的理由,以及出示证据予以证明。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行动建议】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也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话,您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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