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的销售人员仍以公司名义要款后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

医院(私人医院)与本公司签订了合同,购买设备17万元,已支付5万元(现金)通过该销售人员转,一年前,该销售员离职,但是他仍然以公司名义收款,并且收了医院的4.3万元现金。当本公司派人来要款时,才发现这个情况,医院拒绝支付,说给了你们的销售员,你们为什么不通知医院换人了呢?他离职了,医院也不知道,该销售员说自己是代表公司来要款的,而且医院以前也是支付给他现金的。

  已离职的销售人员仍以公司名义要款后拒不返还的,属于诈骗行为,如果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已离职的销售人员,与公司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不再是公司员工。如果在离职后,未经公司另行授权仍以公司名义向公司业务单位要款并拒不返还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财”,构成诈骗,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所得金额较大的,就构成诈骗罪。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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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01
你公司销售人员已离职,即无相关的授权委托收取货款,但购货方医院并没有接到你公司的通知说销售人员已离职,购货方已履行相关的付款义务,根据表见代理的规定,这部分损失只能是向离职的那位销售人员追偿。而该名销售人员已构成诈骗罪。
第2个回答  2012-10-30
建议与销售人员沟通,让其认识自己行为已经侵害了原单位的利益,及时归还冒公司名义收取的钱物,若其拒绝归还可以报案(同时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或者民事起诉。
刑事涉嫌诈骗罪。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2
侵权行为的实施者虽无公司的授权,但他以公司的名义实施侵权行为,且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他是公司的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表见代理制度,仍然构成公司侵权,民事后果由公司承担。
离职的销售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钱款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0-30
从刑法上说,好像是侵占罪
民法上,就是无权代表了,追问

职务侵占行为?已经离职一年

追答

确定离职了啊,那不符合职务侵占的主体要件
难道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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