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你们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答如果是你们辞职,已经离职了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工资。如果有没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情况,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并按工作年限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
劳动监察大队是纠察用人单位是否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们提供线索,他们会受理,不过调查处理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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