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唯一的住房证明:直接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查询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房产交易所将根据《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房[2006]244号)和《房屋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建房[2008]8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六条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查询机构应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