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改建,本来老房子的房产证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要把改建后房产证改为他一

人名字,这在法律上需要我和我兄弟两人签字吗?如果有一个人不签字还能改吗?

  不可以的,因为父亲那部分房产,母亲没有权利一个人处理,必须按照继承关系,进行房屋继承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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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不能的。肯定是要你们同意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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