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补发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一、在长春市办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补发”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日报》登载的遗失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标明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遗失原因、声明作废等内容。)
2.一般情况需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补发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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