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怎么算

是这样的,入职的公司薪酬按照基本工资50%+绩效50%来计算工资,每月有数值上等同于基本工资的基本绩效。现在面临加班费如何计算的问题,是应该按照基本工资来算还是按照基本工资的50%来计算?谢谢大家

一、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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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15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小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2个回答  2019-08-22
你在什么地方上班,每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按你说的,每月按30天计算,22天标准上班时间,每天加班3.5*22=77*1.5*每小时加班费,周末6*8=48*2*每小时加班费,我不知道你的底薪所以不知道你每小时的加班费是多少,1600的工资太少了,至少2500以上
第3个回答  2019-03-24
如果要精确的话,这个工作量有点大!
首先你要列出这一年内,你实际上班的天数,而且,也要注明有多少是星期六和星期天在上班的,有多少法定假日在上班的,除去这些,你平时上班的天数乘以3.5小时,得出你实际平时加班小时,星期六和星期天加班及法定假日加班是另算的!
第4个回答  2019-10-03
一年五十二个星期、一星期减一天、一年减二十四天、其余的时间乘每天加班的时间就可以咯!(加班工资是正常工资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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