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法律

当初我租了一套房子,与房主有私下签定合同,期限为一年,但此合同并没有去过房屋管理处备过案。现在居住半年想终止租房,但房主不同意。请问此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何解决比较好?(协议上面签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这是否是欺骗承租者?)

虽没有去过房屋管理处备过案但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有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合同有规定押金或违约金,按合同处理,合同没规定的,一方赔偿另一方由此受到的损失(重新租赁的成本)。
协议上面签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可能是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的差别,不是否是欺骗承租者,但如果差距过大,你可以以对合同有重大误解为理由要求法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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