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公司不给出示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可以自行搜寻部分证据,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公司出示部分证据。劳动者遭受工伤职工伤害,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据的,劳动者可以提供自己掌握的部分证据,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足矣。没有劳动合同的,如工作证、同事证言、工资表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提供。
法律分析
如果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用人单位持有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人社局应当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现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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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劳动者可以自行搜寻部分证据,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公司出示部分证据。
  劳动者遭受工伤职工伤害,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据的,劳动者可以提供自己掌握的部分证据,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足矣;没有劳动合同的,如工作证、服务证、同事证言、社保卡、工资卡等,其它证据材料如工资表、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社保缴费名册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提供。
第2个回答  2020-12-06
你好,正常的公司一般的话在售,工商,之后都会出具劳动证明关系,但是你这个他不给你证明的话,果你,再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就直接可以起诉他,前提是你在,没有劳动合同的话,你们已形成了固定的雇佣关系,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科进行劳动仲裁,让他给你出去工公司劳动关系,因为你开支的时候他肯定是公司给你开,打到你,指定账户,它都是有固定的一个,流水的你可以,作为来作为你的证据。
第3个回答  2014-04-29
上面说的太复杂了,单位不给出示证明。自己可以去拿你的工作证,出勤表,打卡纪录,食堂饭票,工作服,只要是你和这个单位有点关系的。还可以就是找同事帮你证明。只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他们就跑不了
第4个回答  2014-04-30
如有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卡或考勤表等均可证实劳动关系,如均不能提出,则可以请两位同事予以证实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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