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房东签租房合同,后来原租户问我要转让费。转让费是否可以不给?

如题所述

可以不给,你又没和他签什么转让手续,而且你和房东的租房协议上也没有说有转让费这一条,所以原来的租户跟你要转让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楼主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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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9
你是跟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又不是跟原租户。完全不用理会,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履行合同,一切问题房东负责。(房东出租房屋之前应该已经和原租户说好了腾房日了)如果到期不能腾房,房东必须给你缴纳违约金的。要不还要合同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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