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太过分,我辞职了,他不给工资,说话也不算话

每天12个半小时,一个月发生活费500元,其余不给,没有休息天,经常罚款,一天不上班罚三天 工资,三天不上扣出所有工资,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钱。

我想你们单位违反了以下规定: 1、超时加班,按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但你们单位的加班算下来都在100小时以上,就算单位申请了综合劳动工时工作制,加班也严重超时; 2、一个月发生活费500元,估计你们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止500元,可以到劳动局了解一下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出满勤情况下,每月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此标准); 3、没有休息天,违反了目前国家的休息制度,就是要在休息日加班,也要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才可以加班,并要安排员工相同的补休时间,否则要按200%支付劳动报酬; 4、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单位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后一年内未签合同的,必须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一年后未签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要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5、“一天不上班罚三天工资,三天不上扣出所有工资”,这是霸王条未,是无效的; 6、辞工不结算工资。严重违法。 建议你到劳动局仲裁科提出申诉,或劳动局监察大队提出申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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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6
无良的老板太多 如果你真的不想干了 就走仲裁之路 你要做几件事 一是准备好劳动合同,这是仲裁受理的前提 二是收集有关考勤的书证 三是工资条 四是个人签字认可有的企业管理规定 五是启动仲裁程序 特别提醒,要打仲裁官司一定要找专业人士 资深仲裁员----南京陈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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