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坐我车出车祸骨折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如果对方是全责,就应该由对方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先让你的朋友住院治疗,仍然到交管部门申请对方承担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等费用。如果通过交管部门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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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26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好意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损害的,搭车人可以向车主索赔,但若搭车人无重大过错,则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搭车人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由于无偿的顺风车通常不会涉及私自改变私家车用途的情况,所以在保险理赔方面一般都能按照正常流程走。

其具体要求如下:

1、搭乘的是非营运性机动车辆;

2、非营运性机动车的保有人、搭乘人各为自己的目的;

3、顺路搭车

4、无偿搭乘;

在实践中“好意同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该同乘行为必须是无偿;车辆驾驶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目的而非为同乘者的目的而行驶。无偿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是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一旦发生损害赔偿,主要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是由车主违章引起,则车主应该负全责;如果是第三方引起,则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第三方没有能力赔偿全部损失,则搭乘人可以找车主补偿。

交强险赔不赔?

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拼车人员或搭车人员在“本车人员”的范畴。当前,参与到拼车或搭车活动中的家用车,一般投保的只是“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搭乘人员是无法获得其所乘坐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的。

有偿搭车与无偿搭车有何不同?

在拼车或搭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拼车是有偿还是无偿,直接影响到驾驶人员责任的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委托合同中,相比之有偿的情形,无偿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仅对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责任相对较轻。

这样的立法宗旨同样适用于拼车或搭车过程中:在有偿的拼车活动中,因驾驶人员的“过错”给其他搭乘人员造成损失的,其他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拼车活动,因驾驶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他搭乘人员造成损失的,其他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可见,在有偿的拼车或搭车活动中,驾驶人员承担着更高的注意义务。
第2个回答  2021-11-26
第一,只要是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那么一切医疗及赔偿由对方负责。你应该多看看朋友。
第二,如果对方不认真负责,推脱责任,不能履责,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决对方赔偿承担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11-25
既然是对方全责,就依照责任要求对方支付你朋友的住院费等一切合理开销。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赔偿,可向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21-11-25
如果是交警判定是对方全责的话,你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去看望他,如果是你自己判定,需要交警来判定,如果你有责任,就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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