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无法还原

某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90000元,该人月收入超过3500元,税金由单位承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如下:

根据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国税函[2005]715号)
具体方法为: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具体计算如下:
(一)490000÷12=40833.33  找出适用税率30% 扣除数2755
(二)(490000-2755)÷(1-30%)=696064.29
(三)696064.29÷12=58005.36  找出适用税率35% 扣除数5505
(四)696064.29×35%-5505=238117.50
验算:490000+238117.5=728117.5
728117.5÷12=60676.46
找出适用税率35% 扣除数5505
728117.5×35%-5505=249336.13
结果:249336.13-238117.50
相差11218.63元
再次验算,含税收入696064.29
不含税是490000
那么税款就应该是206064.29
还是不对

计算没问题。

年终奖的计算由于存在速算扣除数只能扣除一个月的问题,
按照推算税前收入计税的方法,计算的结果是无法还原的。
如果是按照12个月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应该是可以还原的。【这样的话,税局又会有意见了】
唉~~~~~~~~~~~~~~~~~~
若保持税后490000,那就发个745380元,税金255378.00元,税后490002.00元。

供参考。。追问

但是有的数额可以还原啊,比如发50000,同样的方法计算就可以还原,这税法也太不严谨了吧

追答

计算设计不严谨,还原很难实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0
(一)490000÷12=40833.33  找出适用税率30% 扣除数2755
(二)(490000-5505)÷(1-35%)=745376.92 提高一级税率和扣除数计算(35% 5505)
(三)745376.92÷12=62114  找出适用税率35% 扣除数5505
(四)745376.92×35%-5505=255376.92

验算:490000+255376.92=745376.92
745376.92÷12=62114
找出适用税率35% 扣除数5505
745376.92×35%-5505=255376.92
完全可以还原。

为什么要提高一个等级的税率进行计算,我的感觉是因为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进计计征,而不含税税率里的超额划分在这里并不适用。需要税务总局重新计算或者根据以下方法适用:
在你自己计算时,如果(一)步中找出的税率和后来计算中的(三)步中的税率一样,则不需要提提高一个等级。如果不一样,则需要提高一个等级即和(三中的税率一样)再进行第(二)步的计算从而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虽然这种方法可以还原,但在根据税法计征时是否正确,不得而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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